目前,我们正在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研究设立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租赁公司,通过规范业务流程,解决单笔标的较小、客户总量大且分散的问题。

  弹指一挥间。

  2008年3月,《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批复,允许其先行试验一些重大改革开放措施。

  而涵盖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诸多方面的金融改革创新也成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实验的一项重要任务。

  作为我国北方最大的沿海开放城市,天津紧紧抓住这样一个机遇“先行先试”,不断推进其在金融改革方面的创新,而租赁业的发展便是其中一个非常突出的方面。

  截至2011年3月末,在天津市注册的法人租赁公司已达31家(包括金融租赁公司3家、内资融资租赁公司4家、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24家),注册资本金263亿元。融资租赁合同余额超过1700亿元,约占全国的四分之一。天津业已成为全国租赁业发展最好且又最快的城市之一。

  在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崔津渡看来,租赁业的发展实际上是反映了产业发展的成果,如果产业得不到发展,那么租赁业也很难得到发展。

  日前,崔津渡接受专访,与记者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立体式解剖融资租赁业在天津的实践。

  “四大”举措力促融资租赁

  天津市融资租赁业近年来发展迅速,业务总量一直占到全国20%以上,2010年融资租赁合同余额达到1700亿元,占全国总量7000亿元的24%之多,位居全国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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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金融:为促进租赁业的健康发展,天津市此前在税收、法律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2011年天津还会提供哪些优惠政策和服务来支持融资租赁业务创新?

  崔津渡:租赁业的发展涉及法律、税收、权属确认(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和单一项目公司等一系列问题,天津市在这些方面取得了一些实质性成果。

  在出现法律问题后,相关单位可通过严谨的司法程序解决,确认权属纠纷,依法维护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另外,在解决单机、单船的单项融资问题上也取得了一些成就。

  很多租赁公司都在做一些大型的租赁物,比如民生租赁擅长做公务机业务,工银租赁做货机、后来也做客机,他们都做轮船。由于飞机和轮船等租赁物标的比较大,而租赁公司也具有设立单一项目公司的需求,比如单机公司、单船公司。之前我们跟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汇报这情况并获得支持,允许租赁公司在东疆保税区设立单一项目公司。

  应该说,这个突破使境内租赁公司和国际租赁公司一样,不仅能以船队和机队设立公司,还能以一艘船或者一架飞机设立公司,而这无疑使国际租赁业发展的习惯和传统商业模式成功结合起来。

  2011年,天津市将在加强租赁业政策落实、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推动业务创新、做好项目资金对接、引进机构和人才等方面做好工作,具体是:

  一、落实《关于促进天津市租赁业发展的意见》中的相关政策。该《意见》从租赁公司设立、多渠道融资、物权保护、市场培育、业务创新、财税优惠等方面明确支持租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尤其在物权保护、业务创新方面,是全国其他地区没有的。天津将加快落实《意见》中的各项政策措施,吸引各类租赁机构来津发展。

  二、加强融资租赁知识宣传,做好资金对接服务。拟编印《融资租赁业务指南》一书,进一步宣传、普及融资租赁知识,提高相关部门、企业、重点项目运用融资租赁手段解决发展资金问题的能力。

  三、大力推进业务创新,培育壮大租赁市场。努力扩大特殊项目公司试点,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强化风险防范,逐步规范特殊项目公司发展。

  四、积极引进租赁机构和人才,真正形成聚集效应。积极争取新机构来津发展。引导和鼓励工银、民生、兴业等全国性租赁公司在津设立核心业务部门或分部,加强租赁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拓展本地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