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1 年 5 月 30 日在公

司 A 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 11 人,公司监事和其他高

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孔祥喜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融资租赁(回租)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采用融资租赁(回租)的方式筹集 2 亿元资金用

于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为完成本次资金筹措,公司拟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交银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帐面价值 2 亿元左右的

租赁物转让给交银租赁。同时公司对租赁物进行回租,支付转让款之日为起租日

(以下简称“起租日”),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计算,租赁期限 60 个月(约),年

租息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 94%。公司按租赁总额 1.5%向交银租赁一次

性支付服务费 300 万元左右,同时按租赁总额 7%向交银租赁一次性预付租金

1400 万元左右。租金计算方法按等额租金后付法,按季收取。在付清租金等全

部款项后,租赁物由公司按名义货价 1 元回购,名义货价和最后一期租金同时支

付。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特此公告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