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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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1 年 5 月 30 日在公
司 A 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 11 人,公司监事和其他高
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孔祥喜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融资租赁(回租)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采用融资租赁(回租)的方式筹集 2 亿元资金用
于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为完成本次资金筹措,公司拟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交银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帐面价值 2 亿元左右的
租赁物转让给交银租赁。同时公司对租赁物进行回租,支付转让款之日为起租日
(以下简称“起租日”),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计算,租赁期限 60 个月(约),年
租息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 94%。公司按租赁总额 1.5%向交银租赁一次
性支付服务费 300 万元左右,同时按租赁总额 7%向交银租赁一次性预付租金
1400 万元左右。租金计算方法按等额租金后付法,按季收取。在付清租金等全
部款项后,租赁物由公司按名义货价 1 元回购,名义货价和最后一期租金同时支
付。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特此公告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