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内容:《方案》给予东疆保税港区的试点政策中,对国内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减按4%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这对国内租赁公司而言无疑是一大利好。
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复了天津市政府上报的《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这份推进航运中心建设的方案中,东疆保税港区获得了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国际航运税收、航运金融业务和租赁业务四大方面的创新试点支持政策。这些备受关注、支持力度颇大的“试点政策套餐”的下发,标志着东疆保税港区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快车道。
据悉:目前中国民航运营的飞机大约有1700架,其中1200架是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解决的,大多是航空公司从爱尔兰、伦敦等境外租来的。2010年初,中国银监会下发了《中国银监会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后,正式确认金融租赁公司可在国内保税地区开展SPV融资租赁业务,国内租赁公司打破了国外租赁公司对国内飞机租赁市场的垄断。不过由于进口增值税费用较高等原因,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内飞机、船舶租赁产业的发展。
《方案》给予东疆保税港区的试点政策中,对国内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减按4%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这对国内租赁公司而言无疑是一大利好。以往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时,租赁公司需缴纳17%的进口环节增值税,而现在降到了4%,就拿一架 1亿美元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的飞机来讲,原来需缴纳1700万美元的增值税,而今缴纳400万就可以了。
凭借着国内独有的进口增值税税费优势及不断完善的准入、指标等金融方面政策平台支持,东疆保税港区将朝着打造中国租赁飞机中心而不断努力。据统计,截至目前,在东疆注册的租赁公司(小总部)已达12家,单机单船公司 90家,租赁公司已完成飞机融资租赁业务29单。
在政策赋予东疆先行先试权利背后,面临更多的是全新探索。包括金融租赁、航运业、出口退税等一系列政策,很多领域过去都是空白。东疆需要在改革探索中不断摸索,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发展的道路。
综观全球,随着经济增长模式和交通运输方式的变革,国际航运中心已从过去船代、货代等附加值较低的下游企业,延伸到发展以航运融资、保险等为主的航运服务上游产业。而目前东疆恰恰在这些航运产业链的上游领域需要进一步创新完善。
航运金融化是当代港口经济和航运业发展的重要趋势。东疆保税港区要从战略高度进一步推动航运金融业的发展与创新,逐渐实现与世界自由贸易港区的接轨。此次出台的有关航运金融试点、租赁业务创新试点就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
《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摘要: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加快推进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国际航运税收政策、航运金融和租赁业务创新试点,将为天津市及环渤海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聚集大量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通过5至10年的时间,基本完善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贸易、航运融资、航运交易、航运租赁、离岸金融服务等功能,把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建设成为各类航运要素聚集、服务辐射效应显著、参与全球资源配置的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核心功能区,综合功能完善的国际航运融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