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召开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6月7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1年6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充分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关于为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为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瀛山西”)办理以下银行承兑、综合授信及金融租赁业务提供担保:1、华瀛山西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单项授信20,000万元(保证金比例50%,即敞口授信10,000万元整),期限1年,由本公司为该项承兑业务的敞口部分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华瀛山西拟向河北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融租赁授信30,000万元,期限3年,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3、华瀛山西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1年,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具体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