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长久联合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久联合”)拟以自有运输车辆作为租赁物,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计划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每笔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省长久联合物流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拟为长久联合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为长久联合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长久联合最新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事项概述

  为优化筹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强资产流动性,长久联合拟以自有运输车辆作为租赁物,与浦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计划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每笔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拟为长久联合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融资租赁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每笔融资期限根据该笔融资租赁业务的期限确定。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对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2)法定代表人:刘以研

  (3)成立时间:2012-04-20

  (4)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5)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65号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三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仅限于远期、期权、掉期等三类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浦银租赁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融资租赁及担保主要内容

  1、融资租赁情况

  (1)出租人: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承租人:吉林省长久联合物流有限公司

  (3)租赁物:长久联合自有运输工具

  (4)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5)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至起租日后第36个月的21日

  2、担保情况

  (1)债权人: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合同所述之主债权(含租前息,如有)和由主债权产生的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追究债务人违约责任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债权人根据主合同要求债务人缴纳的保证金(押金)及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6)担保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及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具体担保事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吉林省长久联合物流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朱静伟

  (3)成立时间:2017-06-19

  (4)注册资本:32,470 万(元)

  (5)注册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新乡东岗村

  (6)股东情况:公司持有 100%股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润滑油销售;包装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租赁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特种设备销售;标准化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集装箱维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装卸搬运;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长久联合总资产 1,483,905,528.77 元,总负债 1,319,330,574.15 元,净资产 164,574,954.62 元,2022 年全年营业收入1,244,398,864.37 元,净利润-110,773,770.60 元(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长久联合总资产 1,497,616,182.13 元,总负债1,367,241,890.01 元,净资产 130,374,292.12 元,2023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901,878,529.10 元,净利润-34,000,662.50 元(未经审计)。

  五、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旨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强资产流动性,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长久联合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六、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长久联合提供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有助于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同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七、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于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资产流动性,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长久联合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被担保人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同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及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及资金状况所进行的,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资产流动性,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及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控股子公司)总额为3.24亿元,实际担保余额为3.24亿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54%,其中: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实际担保余额为0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以上均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