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申请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澄星股份”)全资子公司宣威磷电以其部分资产售后回租方式向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发租赁”)申请人民币11,000万元30个月期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和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详见公告编号:临2025-018)
本次公司为宣威磷电提供担保事项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宣威磷电资信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与海发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澄星股份;
2、债权人:海发租赁;
3、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及金额:主合同项下全部租金人民币11,618万元;
4、保证范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即主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及手续费)、迟延履行金、租赁物残值转让费、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合同终止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及执行费、诉讼保全申请费、诉讼保全担保费用、诉讼保全保险费用、差旅费等)及其他一切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应缴的税款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支持全资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被担保方宣威磷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宣威磷电经营稳健,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4,054.1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11,618万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61%,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