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驱动背景下,金租公司发展如何
近年来监管机构陆续出台相关文件引导金租公司进行业务转型,那么从实际情况来看,金租公司的转型主要集中在哪些方向?转型后金租公司的财务表现如何变化?我们将在下文中为大家一一揭晓。
PART ONE、政策层面,金租公司面临转型发展的压力
近年来,金租公司的监管政策陆续出台,对金租公司的转型发展提出迫切要求。2023年10月出台《关于促进金融租赁公司规范经营和合规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8号文”),一方面对租赁物提出了严格要求,要求建立租赁物负面清单,严禁新增非设备类售后回租业务;另一方面还对租赁业务模式提出了更高要求,提出加强新增业务中售后回租业务的限额管理,力争在2026年实现年度新增直租业务占比不低于50%的目标。不过监管机构进行了更为精细化的管理,明确了三类业务可以不纳入售后回租业务统计,主要包括承租人为小微企业、涉农企业;租赁物为飞机、船舶、车辆;形式回租实质直租业务等。这体现了监管机构对于金租公司业务转型方向的引导,鼓励金租公司更多从事小微租赁业务、涉农租赁业务、航空租赁业务、航运租赁业务、车辆租赁业务以及实质直租业务等领域。自从8号文出台以后,金租公司加快自身业务结构转型的步伐,大力拓展直租以及非回租业务。
2024年8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鼓励清单、负面清单和项目公司业务正面清单的通知》(金办发[2024]91号)(以下简称“91号文”),该通知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通过引导金租公司优化业务方向和业务结构,更好发挥“融物+融资”属性,支持实体企业发展。将农林牧渔、新能源、医药、轨道交通、船舶、航空、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等27个产业中支持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通用设备和重大技术装备纳入鼓励清单范围。在金租公司项目公司正面清单范围目录中新增了集成电路和算力中心设备。对于负面清单业务应自然结清,不得展期或续作。此外,还要求金租公司按照清单内容,结合实际完善业务准入制度,充分发挥鼓励清单和负面清单的导向作用,并向属地金融监管局报告鼓励清单落实情况,纳入监管评级考量。鼓励及负面清单的进一步完善,对金租公司的业务转型在实际操作层面形成了更强的指引和规范,从而对业务转型形成较强的促进作用。
PART TWO、金租公司业务发展情况
2.1金租行业整体发展良好,资产规模保持较快增长,直租业务占比明显提升。
金租行业近年来持续保持增长,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报告》系列报告中的数据,2021-2024年金租行业总资产保持6.65%的复合增长率,截至2024年末,该行业总资产和租赁资产余额分别达4.58万亿元和4.38万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56%和10.24%。
受监管政策影响,金租行业的直租业务在2024年实现快速发展,当年直租投放3,522.98亿元,在投放总额中占比19.56%;截至2024年末,金租行业直租资产余额达6,405.38亿元,同比增长52.73%。此外,金租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发展战略,保持较大的绿色租赁产品投放力度,2024年绿色租赁投放4,886.73亿元,截至2024年末,金租行业绿色租赁资产余额达1.07万亿元,同比增长19.87%。
2.2金租公司的直租及经营性租赁业务占比明显提升,业务转型较多集中在航空航运、小微租赁、新能源租赁等领域。
8号文要求金租公司逐年提升直租业务占比,最终在2026年实现年度新增直租业务占比不低于50%的目标。由于经营性租赁业务亦是监管所鼓励的业务方向,因此经营性租赁业务很大概率会与直租业务进行合并考量。下图是我们根据公开评级报告对发债金租公司进行的数据统计,可以看到直租及经营性租赁业务占比之和在2023年以前基本保持在小范围内波动,而受2023年10月出台的8号文政策刺激,金租公司积极进行业务结构调整与转型,加大直租及经营性租赁业务的拓展力度,可以看到截至2023年末的直租及经营性租赁业务占比较上年已有明显提升,在2024年更是实现大幅提升。同时可以看到银行系金租公司的直租及经营性租赁业务占比的平均水平高于非银行系金租公司,这主要由于一些头部金租公司较早便在经营性租赁领域布局较大规模的飞机及船舶租赁业务。
从目前的业务实践角度来看,金租公司的业务转型主要集中在航空航运业务、小微租赁以及新能源租赁等三个领域。
航空航运业务方面,该类业务由于期限长、单笔金额大、安全性高的特点,因此是很多头部金租公司的基石业务,同时由于其符合8号文中的业务转型方向,因此原来已经涉入该块业务的金租公司仍在持续开拓此业务。此外,一些中小型的金租公司也开始涉足该类业务,在业务发展初期,主要通过向同业收购资产包的方式来进行展业,由于航空航运业务的单笔金额较大,因此可以预见,伴随着2026年的临近,为了达标8号文的要求,会有越来越多的金租公司开始进入该业务领域。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该类业务的收益率水平较低,且相应资产价格具备一定周期性,目前处于资产价格相对较高的位置,因此在当前试点介入该类资产,需对项目的收益性保持谨慎。另外该类业务的专业性要求较强,尤其是国际业务,需要对国别风险、信用风险、汇率风险等方面有更强的把握,因此需要金租公司加大相应人才队伍的建设。
小微租赁业务方面,该类业务一直以来都是监管重点鼓励开展的业务方向,近年来一些银行系金租公司依托母行的风控体系和人员管理经验,开始转型进入该业务领域,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同时由于8号文的要求,作为非售后回租业务的小微租赁业务开始愈加受到金租公司的青睐,因此越来越多的金租公司开始进入该业务领域。金租公司涉入小微租赁业务领域,能够更好地为小微企业提供支持和服务,丰富小微企业所能获得的金融服务种类,从而更好支持实体经济。不过众多金租公司突然涌入该业务领域,也导致了小微租赁业务的竞争愈加激烈,收益率水平持续走低。同时小微业务客户的风险仍然是相对高企的,因此风险与收益匹配的平衡问题仍需要每家进入该业务领域的金租公司进行思考。
新能源业务方面,该类业务由于属于绿色金融的范畴,因此一直以来都是监管所鼓励的重要业务方向。该类业务周期长,项目金额大,与融资租赁的匹配度天然较高;而且该类业务的收益率水平较低,因此具备较低融资成本的金租公司在与融资租赁公司竞争时能够拥有一定优势。同时随着双碳目标的设定,新能源类电站的建设保持在较高水平,新建项目与金租公司的直租投放具备很强的匹配性,因此在8号文要求实施以来,此类项目便更为金租公司所青睐。此外,分布式光伏经营性租赁项目的投放亦是重要的方向之一,金租公司普遍选择与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设备生产商或者运维方等第三方进行合作,由其进行业务推广、设备运维等工作,同时对租金进行差补或对发电小时数进行承诺,金租公司则主要提供资金支持。该类业务模式在近年来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一些金租公司借此实现了较大规模的经营性租赁资产的累积。分布式光伏的推广能够使得农户或厂房的闲置屋顶得到有效利用,使得相应农户或工商企业获得一定优惠,是国家支持和鼓励的一个方向。不过需要值得注意的是,伴随着136号文出台与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分布式光伏电站的上网和消纳情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不再是之前偏固收性质的业务逻辑。因此,需要金租公司对该类业务的准入提出更高要求,结合当地具体政策和消纳情况进行新的布局。
PART THREE、金租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均保持较好增长,资产质量逐步优化,资本充足性水平持续提升
近年来,市场利率中枢持续下行,资金面充裕,在“资产荒”背景下,各大金融机构纷纷下场抢夺优质资产,同时随着金租公司12号文、8号文、10号文、91号文等的陆续出台,监管对金租公司租赁物的要求不断提高,行业竞争日趋激烈,银行系金租公司依托股东背景,资金获取渠道更为畅通,融资成本往往低于非银行系金租公司,因此在业务投放上更具有竞争优势,更易在经济发达地区的低风险、低收益率资产的竞争中突出重围,近年来发债银行系金租公司资产规模增速明显高于非银行系金租公司。但受部分行业或地区信用风险不断暴露影响,金租公司在风险把控上更为审慎,趋向于“保安全”而非“保规模”、“保利润”,2020年以来发债银行系及非银行系金租公司投放及资产规模增速普遍呈逐渐放缓趋势,不过这与上文提到的金租行业整体资产增速提升相背离,这主要是由于此处选用了发债金租公司资产增速的算数平均值,更能代表行业内的平均水平;而行业内前十大金租公司的资产合计值的增速则是呈现逐渐提升的态势,与前面提到的行业整体资产变化趋势更为接近。盈利方面,近年来金租公司的盈利增速整体呈现波动的趋势。由于金租公司的盈利主要受业务规模及负债端成本两方面影响,在租赁物监管趋严及租赁收益率下行的趋势下,往往谁能拿到更低成本的资金,谁就能够投放更多优质的业务,同时获取更高的利润,因此具备资金成本优势的银行系金租公司的净利润增速通常高于非银行系金租公司,能够实现较好的盈利增长。
近年来监管文件陆续出台,愈发要求金租公司回归租赁业务本源,对租赁物监管趋严,对金租公司直租占比提出更高的要求,众多金租公司积极向航空航运业务、小微租赁业务、新能源租赁业务等方向转型,同时为了保障业务投放,也可能面临信用风险下沉的困境。部分非银行系金租公司具备产业化股东背景,可依托股东资源、专业化优势及地域优势开展业务,发债非银行系金租公司的平均不良率持续下降,与此同时发债银行系金租公司平均不良率有所增长。减值计提方面,2020-2024年发债银行系金租公司拨备计提力度通常高于发债非银行系金租公司,这其中有一定股东背景的因素,银行系股东通常对五级分类划分标准及减值计提比例要求更加严格,而非银行系股东相对要求宽松或“放权”。同时,近年来发债银行系及非银行系金租公司减值计提/拨备前利润皆呈下降趋势,一方面,随着信用风险波动加剧,金租公司在投放业务更加审慎的同时不断加强对存量业务管理;另一方面,在监管转型要求下,金租公司资产规模增速放缓,盈利增长或有一定承压,在以前年度减值计提充分的基础上,可能会适当减少计提,或随着不良资产本息的追回进行减值转回。
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新增财务杠杆倍数等监管指标,要求财务杠杆倍数不得超过10倍。2024年发债金租公司财务杠杆倍数平均数在此前已满足监管要求的基础上皆有明显下降。银行系金租公司相较非银行系金租公司在融资统筹及流动性风险管理上更具优势,因此财务杠杆会用得更足,2020-2024年发债银行系金租公司财务杠杆倍数平均数均高于发债非银行系金租公司。资本充足性方面,近年来发债银行系及非银行系金租公司资本充足率均高于监管标准且不断提升,发债的非银行系金租公司体现出更高的资本充足水平。
结语
金租公司在监管的引导下进行业务结构转型,目前已经在航空航运、小微租赁、新能源租赁等领域初见成效。同时在业务转型的过程中,金租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均保持较好增长,资产质量逐步优化,资本充足性水平持续提升。不过,目前金租公司的转型成效距离监管的目标仍然还有较大差距,金租公司尚需持续加大转型力度,同时在转型的过程中,保持资产质量的安全性,避免由于盲目转型而产生新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