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关于公司为深圳市永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股东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控股集团”)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永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融资租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申请额度为3亿元、期限3年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且永泰融资租赁承诺将申请的3亿元银行借款将全部用于办理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本次担保事项风险较小。

三、《关于增加与深圳市永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合理地利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所拥有的资源和业务优势,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开、公平、合理,并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永泰控股集团提请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本项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