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专用设备融资租赁招标采购项目征询意见

融资租赁环卫设备的要求

一、投标人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8 亿元;

(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融资租赁”项目;

(3) 具有国家商务部或银监会颁布的融资经营证书;

(4) 从事过环卫行业类似融资租赁项目;

(5) 必须取得针对本项目的所投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授权原件;

( 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原件)。

二、报名时要求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授权书;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获得的 主要设备的制造商 的授权书;

(4)设备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10份环卫行业类似融资租赁项目(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采购的设备具体如下:
设备共计12种,具体类别及数量分别为:垂直式垃圾压缩站36台、配套密封式转运车20台、整体水平式垃圾站6台、配套拉臂车3台、洗扫车4台、高压清洗车4台、吸粪车(吸污车)1台、小型拉臂车5台、配套垃圾箱37个、小型高压冲洗车(路面养护车)2台、挖掘机1台、履带式推土机1台、装载机1台。

融资租赁付款方式及比例

2013 年、2014年分两年采购完毕,每次采购融资付款周期为4年。

1 、2013年设备融资租赁采购总支付款比例:

2013 年支付:2013年设备融资租赁总价款31%

2014 年支付:2013年设备融资租赁总价款26%

2015 年支付:2013年设备融资租赁总价款26%

2016 年支付:2013年设备融资租赁总价款17%

2 、2014年设备融资租赁采购总支付款比例:

2014 年支付:2014年设备融资租赁总价款31%

2015 年支付:2014年设备融资租赁总价款26%

2016 年支付:2014年设备融资租赁总价款26%

2017 年支付:2014年设备融资租赁总价款17%
现将招标项目要求公示如上,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所有意见或建议应于 2013 年 10 月 11 日 17:00 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 加盖单位公章且有法人签字 ) ,逾期不予受理。

地 址:漯河市黄山路南段市财政局东楼 207 室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 0395-3162516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