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精神,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提供如下担保:

  (二) 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富银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新增20,000万元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富银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合计持有其70%的股份,北京市大苑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份,深圳市中科智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5%的股份。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二道6号武汉大学深圳产学研大楼B815房,法定代表人:庄巍,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咨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上述公司的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对具体发生的担保将不再逐项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除外。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新增对上述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上述子公司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我们一致同意上述担保额度。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3年8月31日,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000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6,6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3%、36.02%;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