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某融资租赁公司诉称,2011年6月,被告陈某与原告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约定原告向被告出租价值220万元起重机一台,租赁期限从2011年7月5日至2015年7月5日,每月5日被告应向原告按照《租赁支付表》支付约定租金。原告按约交付了租赁设备,但被告未能按期支付租金。截至2012年11月8日,被告已拖欠原告租金4671246.49元,构成严重违约。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原被告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判令被告支付未还租金,并确认涉案合同起重机所有权归原告。 此案将于10月8日上午9时,在怀柔法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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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怀柔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某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朱某、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09:2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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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在案件开始审理之前,我先简要介绍一下基本案情。 [09:2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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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原告某融资租赁公司诉称,2011年6月,被告陈某与原告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约定原告向被告出租价值220万元起重机一台,租赁期限从2011年7月5日至2015年7月5日,每月5日被告应向原告按照《租赁支付表》支付约定租金。原告按约交付了租赁设备,但被告未能按期支付租金。截至2012年11月8日,被告已拖欠原告租金4671246.49元,构成严重违约。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原被告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判令被告支付未还租金,并确认涉案合同起重机所有权归原告。 [09:2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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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本案由怀柔法院法官肖莹担任审判长独任审判,由书记员许欣担任法庭记录。 [09:2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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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庭审工作已经就绪,审判人员、书记员已经进入法庭,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09:2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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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审判长]:核对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09:2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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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某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怀柔区。 委托代理人,黄某,本单位员工。 委托代理人,王某,本单位员工。 [被告一]:朱某,男,1964年出生,汉族,农民,住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 [被告二]:陈某,女,1965年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 [09:2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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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双方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09:2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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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原告某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朱某、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在开庭。经本院传票传唤,被告朱效义、陈玉华在收到传票后向本院提交了书面答辩状并表示因路途遥远,无法参加庭审同意缺席审判,本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 [审判长]:本案由本院代理审判员肖莹独任审判,书记员许欣担任法庭记录。 [09:3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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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下面宣布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 一、 申请回避的权利。 二、 提供新证据的权利。 三、 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及请求法庭调解的权利。 四、 原告有放弃、变更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五、 最后陈述的权利。 [ 审判长]:当事人在法庭上必须履行的诉讼义务, 一、 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二、 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三、 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 审判长]:刚才宣布的法庭组成人员及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履行的诉讼义务双方当事人都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09:5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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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调查,由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CNPK-RZ/xxxxx00004622号《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附件。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已到期未还的租金467124.49元(截至2012年11月8日)及违约金198000.00,合计665124.49元。 3、确认型号为QYxxxxx型汽车起重机一台(整机编号:L5Exxxx000014,发动机号:141xxxx136)所有权归原告,判令被告配合完成设备过户手续。 上述诉讼请求金额共计,665124.49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审判长]:事实和理由,2011年6月1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编号xxxxxxxxx号《融资租赁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出租设备型号为Qxxxxx2汽车起重机一台,设备总价值220万,租赁期限从2011年7月5日至2015年7月5日,共计48期,每月5日被告向原告按照《租赁支付表》支付约定的租金。 现原告按照约定向被告支付租赁设备,但被告并未按照《融资租赁表》的要求按期足额支付租金、截至2012年11月8日,被告已拖欠原告到期租金4671246.49元,被告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约。根据上述《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承租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金额支付租金和其他应付款项,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取回租赁物,向承租人收取所有到期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并向承租人收取融资额10%的违约金,同时可以向承租人追搜出租人为促使承租人履行合同条款、条件或者规定而发生的全部成本和费用,因此,原告依照上述约定,要求被告支付已经到期未还租金,租金顺延照计租赁物返还原告之日止。 综上所述,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10:0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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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原告对诉讼请求是否有变更? [原告]:没有。 [审判长]:租金是截止到2012年11月8日? [原告]:是。 [审判长]:违约金是按照10%是怎么计算的? [原告]:是按照贷款是我数额计算的,是198万元的10%。 [审判长]:现宣读二被告的答辩状。 [10: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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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告]:一、被答辩人某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下称某公司)与答辩人租赁合同纠纷已由贵院受理,现在已经进入庭审程序,2011年6月15日,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订编号为:xxxxx的《融资租赁合同》以及相关附件,但是由于市场经济环境不好,答辩人在租赁期间有时未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按时偿还租金,希望某公司能为答辩人想下,通融下偿还租金的金额和时间,现答辩人正在和某公司谈和解方案,某公司由和解意愿,请法院适当考虑当事人的意愿。 二、答辩人对某公司的未还租金计算有异议,某公司诉称要求答辩向其支付已经到期为还租金467124.49元(截至2012年11月8日)及违约金198000.00元,合计665124.49元,答辩人已经在融资租赁合同签订时已经缴纳了10%的首期款(即22万元)、5%的租赁保证金(即11万元),某公司同时收取违约金和保证金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对答辩人明显不公平,应把租赁保证金冲抵租金,答辩人同时还缴纳了1万元的续保保证金也应冲抵租金,另10%的违约金比例明显过高,希望法院在公平角度考虑适当减少违约金的租金比例,因答辩人对租赁合同未能按时履行深感遗憾,现在双方正在谈和解方案,答辩人现在也正在配合某公司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答辩人不存在恶意拖欠故意,请法院适当考虑答辩人的意见。 三、中联公司要求确认型号为QY80V532型汽车起重机一台,(整机型号:L5xxxxx4,发动机号:1xxxxx6)所有权归其,并要求配合完成设备过户手续,答辩人正与某公司谈和解方案,答辩人现正在配合某公司办理过户手续,答辩人不存在拖欠的故意,适当考虑违约金过高的问题。 [10: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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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被告提到的租金保证金、续保保证金冲抵租金,你方什么意见? [原告]:我方同意。 [审判长]:被告答辩认为违约金过高你什么意见? [原告]:坚持10%因为合同有明确约定。 [审判长]:因被告未到庭就不在进行法庭的质证举证,现在由原告出示证据? [10: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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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证据一、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风险提示单。证明原被告之间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确立。合同对双方的权利及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原告向被告已告知融资租赁存在的风险,被告已了解融资租赁风险的事实。证据二、产品买卖合同。证明原告为履行与被告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购买租赁设备的事实。证据三、租赁物件签收单。证明原告已向被告交付租赁物,合同进入实质履行阶段。证据四、首期款明细表。证明被告应交付的首期款及首期款项明细的情况。证据五、租赁支付表。证明原告与被告对租金及相关费用支付的时间、方式进行了明确约定,并为违约金的计算提供依据。证据六、欠款明细表。证明被告拖欠原告租金、罚息等款项数额,存在违约的事实。 [审判长]:你起诉陈某的理由是什么? [原告]:因为她是被告一的配偶,在共同债务人中有签字。 [审判长]:被告在第一次交了哪些钱? [原告]:2011年6月20日被告总共交款406 253.72元。其中首期款租金22万元,租赁保证金11万元,管理费39 600元,保险费25 153.72元,续保保证金1万元,车辆抵押费1 500元。 [审判长]:被告交完首期款租金,租金的计算方式什么? [原告]:按照租金支付表每月5日支付租金。 [审判长]:已经到期467124.49元是怎么计算的? [原告]:2012年3月5日到2012年11月5日即租金支付表的第八期到第十六期。截止到2012年11月5日是因为我方在2012年11月8日就已经拿回了租赁设备。 [审判长]:你方要求确认租赁物归你方所有,依据是什么? [原告]:是依据融资租赁的第一条中4.1。现在是在被告名下。 [审判长]:被告的租金是交到了哪天? [原告]:交到了第四期。总共支付了107553.81元。 [审判长]:风险提示单是被告本人签的字? [原告]:是的。 [审判长]:因被告未到庭就不再进行法庭辩论,法庭最后陈述,双方陈述最后意见?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 [审判长]:现在休庭,原告阅读笔录无误后签字。 [10:1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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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网友,现在审判员已经宣布休庭,庭审已经结束。本次庭审直播要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的大力支持,感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宣处姚学谦老师、刘娜老师的热情指导,直播到此结束,谢谢各位网友对此次庭审直播的关注!再见! [10: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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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10:11: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