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为进一步盘活资产,增加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以拥有的酒罐等价值人民币3.6亿元的设备作为标的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拟融资额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租赁期限6年。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融资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经股东大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1日与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公司以拥有的酒罐等价值人民币3.6亿元的设备作为标的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光大租赁公司申请融资租赁,拟融资额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租赁期限6年。租金支付方式为公司按季支付租金,共24期。

  公司于2014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45号

  法定代表人:武青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亿元整

  营业执照号:420100000193122

  主要股东: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吸收非银行股东一年(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公司酒罐等生产设备

  类别:固定资产(设备)

  权属: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北京市顺义区

  资产价值:租赁物账面净值3.6亿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标的物:公司酒罐等价值人民币3.6亿元的设备

  2、融资金额:30,000万元人民币

  3、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在租赁期间,公司酒罐等相关生产设备所有权归光大租赁公司,公司对该设备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利。在公司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设备由公司按名义价格1000元人民币购回所有权。

  4、租赁期限:6年

  5、租赁担保: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予以担保

  6、租金及支付方式:公司按季支付租金,共24期

  7、名义参考年租赁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7%

  8、租赁手续费:支付租赁手续费人民币18,000,000元

  9、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签订并经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履约能力分析

  经测算,公司每季度支付租金不超过1489.32万元,公司的经营正常,有能力支付每期租金。

  六、本次融资租赁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七、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解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缓解资金压力,盘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和降低融资成本。

  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