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旷达发布公告,公司子公司旷达电力拟使用自筹资金35,572.40万元收购海润光伏及其他股东持有的目标公司欣盛光电100%股权。
公司同时公告,公司及子、孙公司拟以设备、厂房或者土地等资产与远东国际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事件评论。
收购海润光伏100MW光伏电站,兑现规模扩张,彰显管理层执行力。本次收购的欣盛光电在内蒙古通辽具有100MW并网光伏电站(实际装机105MW)。
通辽为我国Ⅱ类光资源区,发电小时1500小时左右,享受0.95元/度的标杆电价。电站收购价格为3.56亿,同时具有负债6.04亿,因此总收购价格9.6亿元,对应单W为9.6元/W,以基准利率上浮10%计算,项目资本金IRR超过13%。公司本次收购进一步兑现了以“自建+收购”的模式实现电站规模扩张的电站业务战略,也体现了公司踏踏实实做事的态度与极强的执行力。
开展融资租赁,多途径解决资金需求。公司本次与远东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业务协议总金额不超过6亿元,融资期限为3年,利率为银行基准利率上浮10%以内。由于本次融资租赁由公司及子公司旷达电力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我们判断融资租赁资金将用于本次电站收购及后期电站开发。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是公司多种模式融资的一个表现,可以实现盘活现有主业存量资产,支持光伏电站业务发展。我们判断,在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基础上,公司将继续推进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等多种融资模式探索,增强公司电站开发能力。
收购+自建模式清晰,电站项目储备丰富,优质民营运营龙头增长明确。公司采用“自建+合作开发+收购”的模式实现规模扩张,目前并网150MW(此次收购完成将达到250MW),储备2015年并网项目近500MW,远期规划2GW以上,区域布局由新疆、云南等优势地区逐步向山西、内蒙等扩散:1)自建:后续自建项目包括云南、新疆等地前期项目二期工程延续;2)合作开发:与潞安太阳能在山西合作建设电站规划1GW,2015年建设200MW;与越众机电在内蒙计划建设100MW电站;3)收购:2013年收购青海力诺50MW电站,此次拟收购海润光伏100MW电站。
维持推荐评级。公司内部激励问题理顺,电站业务成长路径明确,逐步进入爆发增长期,预计2015、2016年EPS分别为1.18、1.98元,对应PE为28、16倍,维持强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