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融资租赁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一)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宜化”)拟使用部分在用化工生产机器设备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5年。在租赁期间,内蒙古宜化以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机器设备,同时按双方约定向外贸租赁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内蒙古宜化以人民币1元的名义价格以“届时现状”留购租赁物。
(二)外贸租赁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七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交易无异议。
(四)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亦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07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丁建平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11号楼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三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
外贸租赁与本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一)名称:内蒙古宜化自有氯碱化工生产设备
(二)类别:固定资产
(三)权属状态:交易标的归属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宜化。
标的之上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标的所在地: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
(五)资产价值:租赁物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5亿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内蒙古宜化将自有化工生产设备(即租赁标的物)以50,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给外贸租赁,转让价款50,000万元(亦即本公司融资额),然后再从外贸租赁租回该部分生产设备占有并使用,内蒙古宜化在租赁期限届满并按约定向外贸租赁支付完所有应付款项后,以1元的名义货价将上述设备从外贸租赁购回。
(二)租赁利率:执行浮动利率,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基准利率为5.25%,自本合同签署日起至租赁期结束前,如银行当期贷款基准利率发生变动的,则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利率应进行同幅度调整。
(三)租赁期限:5年。
(四)租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按半年等额本息支付租金,每年还租次数为2次,5年共10次。
(五)概算租金总额:租赁期满后,按照约定的租赁利率,不考虑利率浮动的情况下,预计内蒙古宜化将支付外贸租赁租金总额57,524万元。
(六)租赁保证金及手续费:租赁保证金为5,000万元,租赁手续费为2,000万元。
(七)融资租赁标的物所有权状态:融资租赁合同实施前,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内蒙古宜化;融资租赁合同生效期间,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外贸租赁;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且内蒙古宜化按约定向外贸租赁支付完所有应付款项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至内蒙古宜化。本次交易的标的物从始至终由内蒙古宜化占有并使用,虽有所有权的转移,但不涉及到资产过户手续。
(八)担保措施:由本公司对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五、涉及该项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对公司员工及其他股东的经济利益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融资所得款项主要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六、履约能力分析
经测算,每半年支付租金不超过5,753万元,内蒙古宜化的经营正常,有能力支付每期租金。
七、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内蒙古宜化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固定资产,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内蒙古宜化竞争力。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七届四十次董事会决议。
(二)《融资租赁合同》及附件。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