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属(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属性决定了金融租赁公司经营的重点在(租赁)债权的信用管理。在金融机构中,金融租赁一个重要特征是融物,是融物与融资相结合的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金融租赁公司具有物权与债权“二权”在手的独特优势。因此,物的管理,或者说(租赁)资产管理是金融租赁独具特色的管理内容和保证自身竞争优势的关键。要管好租赁标的物,专业化经营是必然选择。

金融租赁作为银行、信托的金融同类,很容易集聚金融、债权管理专业人才,而要管物,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依靠非银行股东,尤其是制造类厂商和专业的流通商(我们以最典型的汽车经销商为例)的设备专业知识、经验和人力优势,从金融租赁投资人最熟悉的行业与设备做起,无疑是便捷、可行的路子。从另一个角度讲,也是金融租赁为股东提供融资租赁专业服务的有效途径。

一、支持股东生产经营设备、设施的增加、更新与升级换代

一般而言,好的产品和质量需求要先进的设施、设备来支撑。现代科技快速发展,股东生产经营要保持旺盛的生命力,需要设备、设施不断地升级、更新、换代。问题在于能参与投资金融租赁的投资人,往往不差钱,或者说只缺成本低廉的钱。因此,金融租赁公司为股东服务,首先要唤醒股东以租赁替代自购的需求。无疑需要做大量的、分层次(尤其是设备采购和财务的业务操作层)的宣讲布道,让股东明确租赁比之于自购的好处与优势,以取得共赢而非简单地照顾(单方面的照顾只能成一时,无法促一世的合作)。

其次,以专业化租赁资产和优良承承租人结构,打通金融债及绿色金融债、ABS及类ABS等融资方式,降低金融租赁的融资成本和承租人(股东)的资金成本。

其三,积极探索在国际新会计准则前提下的短期经营性租赁(简称“短租”)业务模式(参见罗晓春《新会计准则下的经营性租赁》),以阶段性的表外融资功能,找准为股东创造价值的业务区域。

其四,股东单位扩能、转产等合理的新上项目,金融租赁可视项目安全和租金回收的可能而择优、量力支持。

二、促销租赁

无论是设备的制造类厂商,还是流通类商家(以汽车经销商为典型代表)投资参与金融租赁公司,促销租赁都是最为普通、最具代表性的“租股(租赁与股东)”合作模式。该模式下股东无论从促进自身市场拓展,还是支持租赁业务发展的角度,都能妥善安排促销租赁业务中租赁与股东业务合作中的分工架构,形成优势互补、成本最低、综合效益最大化的格局。

其中最重要的是安排好由股东方担当租赁业务(亦即股东营销业务)的开拓推广、设备风险的把握与消化,让金融租赁公司专注于租赁产品的创新、流程的精简和低成本资金的融入,以保证租赁业务的明显竞争力和促销业务的持续增长。

三、股东客户的延伸需求

股东促销的设备、设施,往往不能单独使用,还要一定的设施条件或其他配套的设备。只要该用户生产经营扎实、未来有前途(股东有较好的专业预判能力),金融租赁公司也可介入解决这些配套设施、设备的资金缺口。包括汽车租赁中的上户、交税和当年保险费、内饰等延伸资金需求。

四、参与并购,或叫并购、投资先导,业务协同

并购已日益成为实体经济类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由途径。企业通过横向并购同类企业,可扩大规模,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和规模经营效益;通过纵向并购上、下游生产经营环节,以控制经营的波动风险,保证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把控力。一个企业对另一个企业的收购或股权合作,是不可逆转的(一次性)交易,决策难度高。企业(金租公司股东)有了金融租赁工具,可先由金融租赁与并购的目标企业先期展开租赁债权合作,弄清承租人(即并购目标企业)的生产经营硬件和经营管理软件,可为企业的并购提供充分的决策参考,避免并购陷阱。

对于证券机构发起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也可为证券的投资银行业务提供类似的投行前期业务摸底;也可在完成投行业务后,匹配相应的(租赁)债权融资服务。

此外,金融租赁以租赁物不在破产财产之列,便于快速退出的的优势,发挥前期大胆介入的有利条件,为保险、银行等机构与承租人(目标客户)开展广泛、深度合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