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视界”租赁风险事件的案例分析
 
风险管理是租赁公司的重要工作。从实际案例学习风险管理是一条有效的途径。最近爆出的“远程视界”风险事件就是我们学习风险管理的一个生动案例。

基本案情(根据公开报道整理):
 
►   北京远程视界眼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于2012年创立。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创始人又成立了几家以“远程视界”冠名的公司(以下合称“远程视界”)。“远程视界”的业务主要是同全国各地区、县级医院(下称“公立基层医院”)共建专业科室,并利用大城市的高等级医院的专家(下称“合作医疗专家”)提供远程技术支持。这些新建科室的设备由“远程视界”提供(设备销售方),并由租赁公司(出租人)以融资租赁的形式提供给医院(承租人)使用。
 
►   这里的融资租赁业务大多是这样结构的:
---租期三年,租赁公司在此期间靠租金收回成本和获得盈利
 ---租金从租赁合同签约后第二月开始支付。医疗项目收入的25%用于偿还租金,不足部分由远程视界补足;其余75%在远程视界、合作医疗专家和公立基层医院之间进行分配
 ---租赁保证金由远程视界垫付
 ---融资租赁期满后,设备所有权及原本用于支付设备融资租赁款的25%项目毛收入均归于基层医院

►   远程视界分别于2015年、2016年获得2亿元、8.8亿元A轮及B轮融资,融资额超过10亿元,估值超过60亿元,堪称远程医疗界的“独角兽”。
 
►  报道指出,远程视界各地分公司数量达100家以上,员工数量超过2500人,全国区域医疗专家3000多人,已在全国县市级公立二甲以上医院建立远程会诊中心及会诊基地1000余家,是“国内规模最大的专注专科远程医疗联合体O2O平台”。
 
►   从2017年上半年开始,陆续有基层医院反应在和远程视界签署协议、缴纳融资租赁款后,远程医疗设备却迟迟未能到位,或是未能开始运营。而远程视界按照协议应垫付的融资租赁款也开始出现中断,导致不少基层医院被融资租赁公司起诉。
 
►  2018年2、3月间,三家“远程视界”公司因未履行《设备融资租赁合同》所约定的连带清偿责任,被浙江省嘉兴市海宁人民法院先后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8家与远程视界合作的融资租赁公司陷于被动
 
►  远程视界“累计为医院垫付租金38.26亿元,给医院垫付保证金10亿元”,不堪重负。
 思考:

一、  “远程视界”为什么能获得高速发展,后又为什么陷于困局? 你认为主要原因是什么?
 
二、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家租赁公司争相参与进来?而且都采用差不多的业务结构?难道他们都看不到这里头的风险?这反映了我国租赁市场的什么现象?

三、  2015年、2016年,“远程视界”获得两轮私募融资,合计融到超过10亿元。这个是否对后期进入的融资租赁公司有某种刺激作用?融资租赁公司和PE公司对项目的评判标准相同吗? 若不同,各自看重的是什么?
 
四、  在国际租赁界,出租人通常在收到承租人出具的设备验收证明书(Acceptance Letter)后才向供货商支付设备款。这对作为名义购买人的出租人是一个必要和合理的保护。在远程视界主导的融资租赁业务结构里, 远程视界通常要求租赁公司先预付设备款,再安装设备。这种做法对租赁公司有利吗?租赁公司为什么会答应这种要求?在未收到设备前,作为承租人的医院是否可以拒绝支付租金?租赁公司在此情形下可能会面临怎样的危险?

五、  在我国现实环境里, 公立基层医院是不是一个好的承租人?为什么?
 
六、  远程视界垫付了十个亿的保证金,与其合作的融资租赁公司仍然无法保证自己的投资安全。该如何正确认识保证金的作用?

七、如果远程视界尚未出事,你作为租赁公司的代表,被派出与其洽谈合作。远程视界建议按其与其它租赁公司合作的现有模式开展合作。你会向公司提出什么建议?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