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名冠净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上海力合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一、融资租赁交易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率,上海名冠净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上海力合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融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由力合融资向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美达贸易”)购买设备,并将该设备租赁给公司使用,租金总额不大于450万元,租赁期间为42个月,租赁期限届满且公司向力合融资支付留购价款后,该设备的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公司和上海力合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具体条款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2017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62,494,952.89元,公司本次售后回租设备的账面值不大于450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7.20%,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

公告编号:2018-035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且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购买过同类资产,故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与上海力合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营运资金的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该融资租赁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上海名冠净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名冠净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