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名家讲堂
关于举办“增值税法10号配套公告融资租赁业务解读、难点与应对(线上同步直播)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融资租赁业各位同仁:
2026年1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 2026年第10号),10号公告中对于融资租赁行业最核心变化是差额扣除与开票政策的表述变化,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税负、客户抵扣成本、业务模式等产生一系列深远影响。
10 号公告作为增值税法核心配套文件,保留差额征税、调整优惠政策、重构发票规则、明确过渡期。与原财税〔2016〕36 号、营改增过渡政策相比,在销售额计算、扣除范围、发票管理、计税方法、纳税义务时间等方面发生根本性变化,直接影响定价、合同、风控、资金、报表、税务合规全链条。
为帮助融资租赁企业全面吃透财政部10号公告精神,精准把握政策调整要点,有效应对开票管理、成本分摊、合同履约、税务合规等方面的挑战,规避涉税风险与经营风险,实现平稳过渡,特举办本次培训,欢迎各企业积极报名参加。
一、线上线下培训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26年5月21日(周四)全天
培训时间:2026 年5月 22日(周五 6小时 )
培训地点:上海(线上同步直播 线上或线下可选择参加 可永久回放)
二、参会对象
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金融)租赁公司筹备组、汽车金融公司等。
三、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税务最新形势,双随机稽查情况
1、2026年检查重点
2、网上双随机企业税务自查情况
第二部分:增值税税法混合销售
1、直租回租的服务费,价外费用
2、EPC项目的进项采购
第三部分:财政部10号公告差额征税政策,与36号文的对比
1、差额征税政策变化
2、如何区别对待客户
3、如何区分拆分利息
第四部分:直租赁差额征税的开票,和回租赁差额征税的开票
1、差额开票的三种类型
2、本次新规定
3、如何根据客户不同处理
4、存量项目的处理方式
第五部分:差额征税部分普票对利润影响,及存量合同的处理
1、如何转移利息成本
2、如何选择性差额征税
第六部分:部分放弃差额征税的合同,是否可以操作
1、是不是受到36个月的限制
2、差额征税政策的限期终止
第七部分:资金池利息的分摊原则及系统改造
第八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差异及利润的变化
第九部分:税务差额预警指标的设置,及企业风险的规避
第十部分:汇算清缴的变化点及应对
第十一部分:问题答疑
四、培训费用及报名方式
线下培训费2000元每人(含一天午餐,不含住宿费和交通费),住宿可让会务组代安排,费用自理;线上培训费1500元每人、线上同一企业不限人数参加3000元,年卡会员免费,报名参加者请先电话通知联系人然后将报名回执表微信或mail至ft518@126.com,会务处将根据报名回执表寄发报到通知,告知具体乘车路线或直播安排等事宜。
联系人:冯 涛 手 机:13683023351(微信同号)
E-mail:ft518@126.com 微信公众号:rzzlmjjt
网 址:融资租赁名家讲堂(www.rzzlmjjt.org.cn)
媒体支持:中国融资租赁资源网(www.flleasing.com)
融资租赁名家讲堂
附件:报名回执表 北京融银汇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增值税法10号配套公告融资租赁业务解读、难点与应对(线上同步直播)专题培训班
报名回执表
经研究,我单位决定派以下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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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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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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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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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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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姓名 |
性 别 |
职 务 |
座机、手机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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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方式:□线下 □线上1人 □线上不限人数 (选中标注颜色或√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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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住宿要求:□ 单间 □双床标准间 □不住宿 住宿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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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票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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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类型:□普票 □专票(发票信息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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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项目:□培训费 □会议费 □会务费 □咨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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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公对公转账 □私对公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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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信息 |
开户名称:北京融银汇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西四环支行
帐 号: 0200 2962 0920 0077 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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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表格填完后请微信或mail至会务处,并及时通知联系人
2、培训费用请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汇款凭证微信或mail至会务处
联系人:冯 涛 手 机:13683023351(微信同号)
E-mail:ft518@126.com 微信公众号:rzzlmjjt
网 址:www.rzzlmjjt.org.cn (融资租赁名家讲堂)
www.flleasing.com(中国融资租赁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