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一、交易进展概述

    1、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取得融资租赁业务额度的议案》,为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子公司长春高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高榕”)、成都雪国高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雪国高榕”)、山东雪榕之花食用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榕之花”)取得了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的融资租赁额度,融资租赁净融入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同意为此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取得融资租赁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近日,长春高榕、成都雪国高榕、雪榕之花分别与海通恒信签订了《融资回租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且已收到融资租赁款项。长春高榕、成都雪国高榕、雪榕之花分别将自有的一批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分别为人民币5,210.53万元、1,894.74万元、3,315.79万元(含保证金等其他费用),融资期限均为36个月,且公司决定为《合同》及其所有附件项下长春高榕、成都雪国高榕、雪榕之花对海通恒信所负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长春高榕、成都雪国高榕、雪榕之花与海通恒信进行融资租赁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300号名人商业大厦10楼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4、法定代表人:任澎

  5、注册资本:700,000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4705772U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长春高榕、成都雪国高榕、雪榕之花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长春高榕、成都雪国高榕、雪榕之花自有设备一批

    2、权属及状态:长春高榕、成都雪国高榕、雪榕之花保证租赁物件所有权转让之时其对租赁物件享有完全的所有权,租赁物件之上未设定任何债权,且未被设定任何担保物权及其他权利。

    3、设备原值:长春高榕、成都雪国高榕、雪榕之花的设备原值分别为63,664,580.60元、53,475,950.36元、41,763,341.13元。

    四、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长春高榕、成都雪国高榕、雪榕之花与海通恒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情况:

    1、出租人: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承租人:长春高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雪国高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雪榕之花食用菌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承租人以租回为目的,向出租人转让其已经或将要取得所有权的物件,并与出租人签订《所有权转让协议》,出租人受让后将其租回给承租人使用。

    4、租赁期限:租赁期为36个月,租金总期数共12期,自实际起租日起算。
    5、留购价格:人民币100元整。

    五、本次进行融资租赁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能够有效盘活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的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要。本次进行融资租赁交易,不影响公司设备
的正常使用,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融资回租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