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回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率,抓住市场暴增趋势,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特辰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回租业务。本次融资租赁回租业务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租赁期限为 36 个月,以公司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绿地中心的写字楼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沈海晏、李娅丽夫妇提供担保。
合同概述:
1、租赁标的物:公司自有设备
2、融资金额:10,000,000.00(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
3、租赁期限:36个月
 公告编号:2019-002
4、交易内容: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特辰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回租业务。本次融资租赁回租业务的金额
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租赁期限为36个月,以公司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绿地中心的写字楼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
沈海晏、李娅丽夫妇提供担保。,拟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等相关合同。
本次融资租赁的交易方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融资租赁交易以公司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绿地中心的写字楼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沈海晏、李娅丽夫妇
提供担保,因此构成关联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以同意票数 9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回避表决票数 2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公告编号:2019-002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自然人一
姓名:沈海晏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1605 号
自然人二
姓名:李娅丽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1605 号
(二)关联关系
沈海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娅丽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系沈海晏先生的配偶。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担保中,关联方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率,抓住市场暴增趋势,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特辰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广西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回租业务。本次融资租赁回租业务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租赁期限为 36 个月,以公司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绿地中心的写字楼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沈海晏、李娅丽夫妇提供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担保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对公司经营活动不存在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