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支持澳门全面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安排。

支持澳门以适当方式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和中非发展基金、中非产能合作基金、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等开展合作。发挥澳门联系内地与欧盟、东盟等地区和葡语国家的资源优势,推动双多边投资,为企业开展国际投资、并购提供投融资服务。

支持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与澳门的合作,根据业务需要在澳门设立分支机构,加强金融市场合作。

支持澳门打造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金融服务平台,开展葡语国家人民币清算业务,支持澳门建立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中葡合作发展基金的作用,促进中国与葡语国家经济合作。

支持澳门发展融资租赁和财富管理等特色金融业务,支持澳门研究建设绿色金融平台和以人民币计价的证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