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维珍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维珍”)由于经营发展需要,拟用部分自有设备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租赁期限 36 个月,年费率 7.11%,具体条款以双方合同为准。该融资租赁业务需要公司和屈志先生提供担保。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四川维珍 51.44%的股份为公司直接持有,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2、屈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8.14%的股份,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屈志先生直接持有四川维珍 26.24%的股份,是四川维珍的董事长、总经理。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股东屈志先生(持有公司 8.14%的股份)提交的《关于增加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增加《关于为四川维珍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认为屈志具备提出临时议案的资格,提议时间、提案内容及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作为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19-016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维珍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青白江区香岛大道 1509 号(成都国际铁路港 A 区 4 楼 A0412-A0413 号)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青白江区香岛大道 1509 号 (成都国际铁路港 A 区 4 楼 A0412-A0413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屈志 主营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及服务;生产、销售:核电、环保、石化设备及配件、金属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五金交电、建材、冶金炉料;商品进出口贸易(不含限制品种);废旧金属回收及销售。 成立日期:2010 年 1 月 18 日 2、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66,577,510.00 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负债总额:33,450,421.25 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33,127,088.75 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营业收入:49,345,459.90 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税前利润:4,302,958.72 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净利润:4,040,816.60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广东峰华卓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屈志 债权人: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债务人:四川维珍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融资租赁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 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担保期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500.00 万元。 公告编号:2019-016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公司为四川维珍的控股股东,持有四川维珍 51.44%的股份。因四川维珍经营发展需要,拟用部分自有设备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租赁期限 36 个月,年费率 7.11%,具体条款以双方合同为准。该融资租赁业务需要公司和屈志先生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在考虑担保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同意该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公司董事会认为,四川维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其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是对其正常经营活动的支持。该担保事项不会为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担保风险可控。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担保是四川维珍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为四川维珍提供担保,是对四川维珍正常经营的支持,有利于四川维珍的发展。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项目 金额/万元 比例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4,100 100% 其中 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0 0%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担保金额 0 0%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 0 0% 其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4.81%。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增加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广东峰华卓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