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金融租赁公司利用金融债“补血”马不停蹄。

8月12日,河北银保监局发布批复显示,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金融租赁、冀银金融租赁”)发行2019年金融债券同时获批。
     其中,同意河北金融租赁发行总规模不超过40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冀银金融租赁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

     根据批复,上述两家金融租赁公司应在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就此次金融债券发行情况向河北银保监局进行书面报告,本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该局报告本金融债券总体发行、使用等整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