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保理业务中,基础贸易和基础贸易项下应收的真实性,是保理业务成立的基础,也是最关键的保障。所以,对于贸易真实性、应收的真实性的核实,是最为关键,也是最考验保理公司功力的。

就我们的从业经验看,大致捋捋如何进行基础贸易和应收真实性验证的框架。

一、合同的验证。
合同的形式审查。包括:贸易背景、买方双方公章的真伪(难度很大)、贸易项是否为卖方的产品同时也是买方所需、贸易项的供货价格是否合理、条款行为是否规范、严谨等。

招投标公告审查。需验证是否可以通过公开第三方途径查询招标和中标的公告。

历史交易审查。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第一次交易,不能用来做保理业务,主要的原因为:不清楚会不会产生纠纷从而影响回款、不知道买方的付款习惯和流程,从而无法判断按时回款的可能性、不知道买方实际的验收或竣工的条件,无法确定应收能否形成...。

通过询证函的形式,确认合同的存在。询证函切不可由买方提供,应该由保理公司自行办理。

通过与买方直接接触,确认合同的存在。

二、卖方现场尽调核实与利用“供应链贸易自校验特性”核实验证。

保理现场尽调,不仅仅是进行常规的企业经营情况、财务情况、信用情况等调查分析,更重要的是要进行“贸易真实性”的验证。但,简单以融资方的一个环节信息,绝对做不到对贸易真实性的完整、可确信的验证。

值得庆幸的是,既然是贸易,那么,无论任何一个行业,就必然有“供应”-“生产”-“销售”等供应链各个环节,否则,就称不上“贸易”。加之,在一个环节作假容易,多个环节串联作假难度就相对大,所以,以供应链上下游各环节的交互信息进行相互校验,形成贸易是否真实存在的证据链,是行之有效的一种办法。为此,在保理业务尽调过程之中,不仅要核实卖方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同时,要衔接到卖方的供应商、卖方的买方,进行各项信息的相互验证、核实。

生产制造/建筑实施等实体企业,“产供销”供应链环节完整,特征明显,而服务行业,具有“产销”环节,在具体业务中需要具体分析,找出“产供销”环节,进行检验,形成证据链。

销售/业务环节,能为贸易真实性提供的证据有:

1.  买方进行的招标通知、公告;卖方应标的投标书;中标之后的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等。
2.  与买方采购的部门、业务联系人进行核实。
3.  贸易合同是否在买方也可行查询到,买方可以证实。
4.  贸易合同内容的审查,是否为卖方能提供的产品与服务,价格是否公允。买方是否需要卖方提供的产品与服务。
5.  买卖双方历史的合作,往往第一单合作,是危险的,必须禁止展开保理业务。

采购环节,能为贸易真实性提供的证据为:
1.  卖方需要生产,就必然涉及到采购,也是需要卖方(供应商)的,所以,是否有长期合作的供应商?
2.  是否有为本次贸易而进行的采购行为所签订的采购合同、外包协议?
3.  卖方所采买的产品,是否为该供应商能提供的产品
4.  卖方所采买的产品,是否为卖方履行销售合同中约定需要提供产品所需的零部件?
5.  采购合同中的采购价格是否公允?
6.  是否有与供应商之间的结算、付款单据或凭证?
7.  是否有正常的与供应商之间的资金往来与银行流水?
8.  是否有供应商发货给卖方的物流单据、结算单据?
财务环节,能为贸易真实性提供的证据为:

1.  买方对卖方就本次保理融资所涉及的贸易合同的回款凭证、银行流水、对账单等。
2.  买方与卖方之间历史合作产生的回款凭证、银行流水、对账单。
3.  财务部门所做的合同/项目/工程清单、台账。
4.  财务部门账务处理中应收、应付与销售、采购部门业务台账/清单进行匹配核对。
5.  财务部门账务处理中的存货科目与销售产品进行匹配核对。
6.  财务部门对催款和回款事项的叙述,是否与销售业务人员之间是否相互吻合。

生产、仓储、物流环节,能为贸易真实性提供的证据为:

1.  从生产部门了解到,是否能生产销售合同所约定需要提供的产品?
2.  为销售合同履约而进行的生产安排、制单、工单等生产单据。
3.  半成品、产成品入库、出库的相关库存单据。
4.  卖方为送货、设备到场而产生的物流单据和运费结算单据。

设备安装、调试现场和建筑施工现场的证据为:

1.  必须与能核实身份的买方、业主方的人进行面对面交流,并拍照存证。一切不能与买方和业主方进行面对面沟通的现场核实,都是无效的、都是可能被骗的。
2.  在现场核实,必须与买方或业主方对涉及本次融资的贸易合同的进度进行详细沟通。
3.  必须与监理单位见面,并面对面沟通合同履行进度的相关情况。

合同履约/执行/交付环节,能为贸易真实性提供的证据为:

合同履约/执行/交付环节,在不同的企业之中由不同的部门执行,有些是销售部门、有些是工程部等不一而足,故而需要和企业进行详细沟通,确定具体的部门。
1.  合同履约/执行/交付,是否有卖方给买方交付货物交付单、对方对货物验收单、入库单等?
2.  合同履约/执行/交付,是否有相应的物流单据、运费结算单据?
3.  合同履约/执行/交付,是否有阶段验收报告、竣工/完工验收报告、监理报告?
4.  是否有买方历史的交付记录?

三、发票核查。
务必得通过税务网站验证发票真假。注意:绝无“保密发票”一说,凡是查不到的,几乎100%是假的。

四、应收规模核查。
第一步:取得融资企业全量的应收账款台账
第二步:采取抽样和全部核实的方法,通过勾稽关系判断整体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1) 勾稽关系是指:被抽到的应收账款中证据链以及财务账(付款回款会计分录、银行回单、对账单、流水-必须到银行现场查验流水、不能仅看银行回单)业务账(业务情况记录)相互核对。
(2)项目抽样方法:应收账款笔数的10%-20%,其中80%-90%通过资料、证据链判断,剩余部分要去施工/生产/服务现场查看。
第三步:参考指标【需要再逐项细化标准和判断规则】
(1)判断融资企业规模(例如生产企业的产能规模)
(2)分析企业所属行业的情况,看行业内其他的公司的规模情况
(3)分析融资企业以往的银行流水的记录,资金往来规模
(4)判断是否单一客户的应收比例规模过大

五、银行流水真实性核查
银行流水取得:由保理尽调人员陪同对方去银行现场打印,不接受对方直接提供。打印内容应包含两个部分: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银行流水,都应带银行公章。

六、确权。
这部分太讲究,后续专文阐述。

以“无证据既不可信”的态度进行基础贸易和应收确认,才能在真真假假中锻炼出火眼金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