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犯罪、商业贿赂犯罪、职务侵占犯罪等,都是融资租赁领域常见的刑事案件。最近整理了近两年公开的涉及租赁公司从业人员商业犯罪的案例,希望租赁公司加强职工法律意识教育培训,以避免触犯刑法,陷入刑事漩涡。
案例1: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
(2021)京02刑终304号 某国企租赁与承租人就光伏电站项目签订《直租合同》,但承租人并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和发电并网协议。此外,承租人获某国企租赁支付的1.2亿元设备采购款后未用于采购光伏设备,而是挪作他用。李某作为该项目负责人,在前期尽职调查、后续答复风控部门、后续回应项目评审会,以及放款之后的跟踪管理,四个环节均存在严重失职行为,给公司造成了1亿多元的经济损失。经法院判决,李某犯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案例2:职务侵占罪、商业贿赂罪
(2019)沪01刑终1497号 某租赁公司员工雍某知晓一交投公司有融资需求,作为融资中介与对方初步沟通并谈妥中介费后,向同公司员工杜某行贿206万元,请他进行具体洽谈。事后,杜某利用职务便利,促成租赁公司与交投公司的融资项目。此外,杜某与公司另一员工徐某通过虚构开展联合租赁的方式,侵占服务费2790万元。经法院判决,雍某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处有期徒刑3年半,杜某、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职务侵占罪,处有期徒刑7-9年不等。
案例3:合同诈骗罪、受贿罪
某金租公司员工姜某在其负责主办的多个项目中,与相关人员分别搭伙,虚设其他租赁公司为联合租赁方,虚构相关公司与己所在公司共同出资,或有战略合作关系等事实,使承租方在与金租公司签订协议的同时,与其他租赁公司另行签订联合租赁协议等。通过操作,姜某伙同他人,骗取承租方巨额钱财,从中获利超1亿元。经法院查明,姜某因犯合同诈骗罪、非国家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了解,近期,该金租公司另一位管理部经理赵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在金融这个猎场上,面对的是数额巨大的财富狩猎,与腐败行为斗争更像是一场与人性的角逐。
以上案例虽然是一个缩影,但无一不给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租赁同业者在开展各项业务时,要严格依据业务流程和规则操作,防范刑事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