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信类融资租赁项目交易结构涉及主体、租赁物、期限、保证金、还款方式、抵质押物等,以下逐一做简要分析。
  
  一、主体
  
  政信类租赁项目涉及的主体一般是现金流主体(承租人)+当地重要的融资平台(担保人)。判断主体的风险很重要的一点是识别实际的用款主体是谁,承租人和担保人是否有股权关系或管理关系。我们分几种情况来讨论,情况1,假如实际用款主体就是当地最大的平台,那么现金流主体只是为了合规性要求搭的交易结构,这与非政信类的项目有区别的地方。现金流主体本身的资信和准入要求需要能够满足。情况2,假如实际用款主体是现金流主体,当地最大的平台有股权关系,资金会进行归集,那么授信的主体还是当地最大的平台,情况3,假如实际用款主体是现金流主体,但担保方与之没有股权关系,那要重点考察实际用款主体的信用状况,适当考虑担保方的增信作用。总之,以上讨论的核心就是要考察资金实际由谁使用,由谁统筹还款,就重点对谁的资信进行重点考察。
  
  主体的资信状况如何分析,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城投的业务和特点,可以从财务报表开始,很多人认为城投的财务报表没什么好看的,其实不然,通过城投的财务报表,还是可以看出一些端倪的。
  
  城投平台的财务报表的特点是什么?在资产在一端来说,一是与当地政府或其他平台有大量往来,表现为其他应收款或长期应收款,二是资产大部分是存货、投资性房地产或在建工程,存货里面主要是土地和开发成本。在负债一端来说,一是有息负债的比重非常高,可以达到80-90%,二是负债结构中应以长期借款为主。
  
  我们说,城投平台绑定的是政府信用,那么报表中与政府的往来就是政府信用的基础。如果城投平台完全没有对当地政府的往来,这反而是值得关注的事项,除非是政府平台已经完成转型,否则会认为平台的重要性在下降。城投平台中如果有与民营企业的大量往来也要小心。体量有多大,是否是自己熟悉的领域需要了解清楚,如果体量过大,完全有可能影响到城投平台的流动性。
  
  城投平台也称城投融资平台,可见融资职能是其存在的首要目的,城投平台存在大量有息负债存在是很正常的现象,但是如果其短期有息负债比例过高,存在短贷长投的可能性。非标融资占比过高,反映了其对资金的渴求程度较高,也面临较高的资金成本。
  
  从动态上来看,我们不希望城投平台的有息债务增长过快,城投平台的资产由于划拨等因素,可以实现快速增长,资产的含金量是要打一个问号的。而有息负债是实打实的,快速增长的负债需要卖地的收入或税收收入来进行平衡,后续融资稍有问题,就可能会遭遇流动性危机。
  
  二、租赁物
  
  租赁物是政信类项目的一大难点,多少项目主体的资质实力还可以,也有提款意愿,奈何租赁物问题解决不了,只得放弃。租赁物需要满足权属清晰,可特定化,有收益性,真实存在的有形资产。政信类项目用的最多的就是地下管网,但是随着监管的趋严,地下管网涉及公益性资产的问题,很多租赁公司对这类资产的接受程度也就没那么高了。其实,对于政信类项目来说,租赁物本身是对于对抗信用风险起到的作用很小,更多的是起到一个搭建租赁交易结构的作用,使其融资租赁关系存在,后期满足监管和融资的要求。监管要控制政府隐性负债,对租赁物的控制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现在设备类的资产更受银行的欢迎,传导给租赁公司也同样如此。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一般是3-5年,政信类项目也不例外,可以做更长期限,城投平台自然会更欢迎,可是这对于租赁公司来说却面临很大的资金压力。因为租赁公司的钱也是来自于银行、发债、同业资金等,期限不能匹配的话,租赁公司需要用资本金来投放,大多数租赁公司资本金都是很有限的,不能提高杠杆比率,意味着盈利能力将非常有限。另一方面,期限也不能做得太短,如果只做1-2年,客户的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在市场上也不会有大的竞争力。随着政府对隐债管控力度的加大,期限还可以进一步缩短。租赁项目与信托、流贷不同的地方在于,租赁的期限更长,因此,对宏观和中观的经济形势,政策的理解把握能力要更强,否则是很难全身而退的。
  
  四、保证金
  
  保证金是租赁类产品一个很重要的风控手段和提升内部收益率的方法。保证金在客户不还款时,可以优先进行抵扣,保证金是不计息的,到期后才进行退还,保证金的比例越大,可以提高的内部收益率就越多。在政信类项目中,保证金一般是不高的,这跟整个市场的竞争有很很大的关系,当租赁公司处于强势的谈判地位时,可以通过增加保证金的方式来降低风险敞口。
  
  五、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政信类项目比较常见的等额租金季付,半年付,城投平台的人手有限,加之付款的流程也长,如果设置成月付,那城投公司的财务天天忙着做还款计划了,但也不能设置成年付的,一是这么长的还款期限,客户经营情况可能发生变化了,而租赁公司也不知道,不能及时采取措施,二是会对租赁公司自身的流动性造成较大的压力。三是客户年付租金,金额较大,筹措还款的难度会更大。更推荐采用季付的方式,因为可以更加动态地及时观察客户的还款能力。
  
  六、抵质押物
  
  抵质押物,这是所有债权类产品都通用的一种增信措施。对于政信类项目来说,抵质押物用的还是比较少的。抵质押物是一种风险对冲手段,在没有发生风险时,是体现不出来它的作用的,政信类项目总体而言,走到司法诉讼的地步的还是比较少,因此,也就没有那么重视。政信类项目抵质押物一般是土地,要分清土地的性质是商住用地、工业用地,还是住宅用地,是招拍挂来的还是划拨的,是整理过的,还是未经整理的,这些对于土地的价值影响是很大。千万不要依赖抵质押物对于项目的保障作用,这是因为要处理抵质押物本身就要消耗较大的司法资源,而抵质押物的流动性和价值均是受到各种因素影响的。比如土地价值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息息相关,房地产市场的不景气,直接导致了不少城市土地的流拍,也就是说,到了处置这一步也可能有价无市。可以作为一种增信手段提出,但不应作为授信的首要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