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租前尽职调查不审慎、租赁物价值评估管理不到位、构筑物分类的租赁物管控不到位。

  此外,顾可扬时任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公用事业租赁一部副总经理、公用事业业务部总经理,对公司租前尽职调查不审慎、构筑物分类的租赁物管控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俞玲玲时任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对公司租赁物价值评估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分局对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罚款110万元;对顾可扬、俞玲玲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金罚决字〔2025〕45-47号)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甬金罚决字〔2025〕45号

租前尽职调查不审慎、租赁物价值评估管理不到位、构筑物分类的租赁物管控不到位

罚款11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

2

顾可扬(时任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公用事业租赁一部副总经理、公用事业业务部总经理)

甬金罚决字〔2025〕46号

租前尽职调查不审慎、构筑物分类的租赁物管控不到位

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

3

俞玲玲(时任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甬金罚决字〔2025〕47号

租赁物价值评估管理不到位

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