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融资租赁业务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省金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锂科技”)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银金融租赁”)采取售后回租等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24个月,预计年利率不超过6%,预计到期应支付本金及利息等费用不超过1.25亿元,公司为金锂科技与苏银金融租赁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所产生的1.25亿元债务按公司实际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锂科技其他股东持股较分散且未参与金锂科技日常运营,未提供担保。

  基于业务发展需要,金锂科技拟对新余生产基地1号厂房技术改造及固定资产投资。此外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金锂科技设立南昌子公司,厂房与设备投资金额超过代建主体总出资3亿元的部分由子公司自行筹集支付,金锂科技拟通过本次融资租赁的方式购置设备。金锂科技通过本次与苏银金融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购置南昌项目及新余生产基地技改项目所需设备,预计到期应支付本金及利息等费用不超过1.25亿元。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