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保监罚决字〔2023〕90号)
(广融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3〕90号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
单位 |
名称 |
广融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龚艺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1.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该公司售后回租业务租赁物存在瑕疵。
2.2020年7月,该公司售后回租业务的租赁物非承租人固定资产。
3.2016年9月至11月,该公司违规向县级公立医院发放新债。
4.2016年8月,该公司售后回租业务对租赁物低值高买。
5.2018年10月起,该公司乘用车融资租赁业务未通过有效方式核验客户身份证件。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四)项 |
行政处罚决定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24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6月18日 |
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保监罚决字〔2023〕89号)
(费颖)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3〕89号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费颖 |
单位 |
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广融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售后回租业务租赁物存在瑕疵。费颖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处罚款5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6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