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融资租赁业务概述

  为了有效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的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以部分自有资产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本次拟开展融资租赁交易的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法律文件,办理设备抵押等。

  公司与海通恒信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1、公司名称: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4705772U

  3、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4、营业期限:2004-07-09至无固定期限

  5、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599号

  6、法定代表人:丁学清

  7、注册资本:823530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部分设备等资产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交易标的归公司所有,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1、出租物:部分设备等资产

  2、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租赁期限:不超过24个月

  5、租金支付方式:等额本金/不等额本金

  6、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海通恒信,租赁届满,合同履行完毕后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至公司。

  以上交易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有效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的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求。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规模适度,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对公司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