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提出金融全面支农的政策要求。
融资租赁界更多更普遍关注“稳妥发展农机装备融资租赁,促进先进农机装备推广应用”。我们认为,围绕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且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强国的总目标,准确、全面推进融资租赁在农业强国建设中发挥设备装备和中长期融资支持的作用,必须从更广义、更宽泛的视角去深刻理解农机租赁,在更多领域广泛运用融资租赁。
简而言之,在农业农村,只要有长期资金需求,又有广义设备支撑的,都是融资租赁的机会。
一、保障广义粮食(食品)的稳产高产增产
生产环节。农业最重要的基础作用在于为人类提供最基本又是最根本的食物。由此,金融及融资租赁务必首保粮食生产的数量(其次才是质量)。我们一直坚持讲粮食问题是广义的粮食,即广义的食物,既包括普通意义的米面粮食,又包括大豆、菜籽等油料、猪牛羊鱼等肉类、蔬菜、油茶及杂粮等各种食物。融资租赁(及金融)要强化多种粮食生产主体在生产阶段扩大产能、设备改造、技术升级等融资需求对接,促进广义粮食的稳产高产及增产。
产前(生产条件改善)环节。融资租赁切实支持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土壤改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这是保证粮食稳产高产增产最重要的条件基础。值得积极大胆尝试的是,文件“鼓励各地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整省整市打捆打包,统筹构建多元化贷款(及融资租赁租金)偿还渠道”。
二、切实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支持力度
中国农业过去40余年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是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今天及今后,需要持续加大金融及租赁对农业科技,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支持力度。
配合农业科技基金,为农业领域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基础研究平台建设给予长期稳定金融支持。其中,可由融资租赁提供科研实验设备及检测设备设施的金融服务。
满足大型智能农机装备、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和园艺机械、中小养殖户适用机械研发的合理融资(租赁)需求。
种子工程是农业稳产高产增产的重要基础。融资租赁创新支持育种制种过程中的设施设备租赁,合理满足育种研发、种子(苗种)繁殖、精深加工以及库存、推广销售所需设备的资金需求。
加大对粮食烘干、设施农业生产、农产品产地冷藏、冷链物流设施、畜禽规模化养殖和屠宰加工、水稻集中育秧中心、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等领域金融及融资租赁支持力度。
文件明确要求“稳妥发展农机装备融资租赁,促进先进农机装备推广应用。”当下,需要积极跟进、大力推广为农机作业专业合作社(公司)和农机专业服务机手提供农机融资租赁,由后者为农户等多种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短期(经营性租赁)机器作业服务,即融资租赁与经营性租赁“双租赁”格局。
三、持续支持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城乡融合发展
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为主的产后环节。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农产品电商产业园、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建设的金融与租赁支持力度,拉长农产品产业链,作强农业大产业。
全力支持乡村餐饮购物、旅游休闲、养老托幼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加大中长期贷款及融资租赁投放,合理满足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融资需求。
持续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园、农村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建设的信贷及租赁资源投入。
加大对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一体化建设的信贷与租赁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组建银团(包括联合融资租赁)等方式,合力支持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四、融资租赁支持农业强国建设,需要各方政策配套
鉴于农业农村经济与金融的特殊性,文件鼓励各地完善风险补偿、财政贴息、融资担保等配套政策,并与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形成合力,全面、全力支持农业强国的发展。
我们呼吁,坚定生物质资产作为合格租赁物。文件鼓励“引导金融机构丰富生物性资产抵质押信贷产品种类”,需要金融监管部门确认将生物质资产确定为合格租赁物(当然必要的保障措施是风险控制的需要),有利于农业生产领域获得更多的中长期(租赁)资金支持。
对农业领域的基础设施,比如高产农田的设施、水利设施等,也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们建议也应确定为适格租赁物,以鼓励融资租赁大胆支持一次性投资大,见效期长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总之,要解决农业领域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需要适度放宽和创新监管,引导更多资金流向农业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