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惠誉评级表示,中国更加严格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将提高该行业运营的监管和准入门槛,加速实力偏弱、规模较小的公司退出市场,并推动行业进一步整合。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惠誉认为,对股东的监管要求收紧体现了大股东将对其金融租赁子公司做出更大承诺、承担更大责任的监管方向,这强化了惠誉的观点,惠誉认为授评的中国金融租赁公司在承压时获得母公司支持的可能性为高。
中国新设的中央金融监管机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4年1月5日发布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了金融租赁公司的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对受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新增了资本、杠杆率和流动性管理的监管指标,并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和风险管理,包括加码对大股东的监管要求,及规定提升财务披露的透明度。征求意见稿新增规定财务杠杆倍数(总资产与净资产的比率)不得超过10倍,且一级资本净额与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6%。
若新监管规则顺利实施,应能改善大型金融租赁公司的独立信用状况,并对该行业的长期发展产生正面影响。不过,我们预期,惠誉授评的中国金融租赁公司独立信用状况的潜在改善不会影响其发行人违约评级,因为该评级由惠誉依据自上而下的评级方法得出且受股东支持的驱动。
惠誉对股东支持的评估结果主要反映受评金融租赁公司对其母公司的战略重要性。与现行规定相同,征求意见稿继续要求金融租赁公司的大股东在必要时向其租赁子公司提供资本及流动性支持,但仍未明确规定提供支持的期限。
拟议修订将大股东最低持股比例要求提高至51%将不会影响惠誉授评的发行人,因为这些发行人已符合拟修订的持股比例要求。提高最低持股比例要求并不一定对惠誉的支持力度评估结果产生正面影响,因为惠誉重点关注母公司的实际管控,以及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整合程度。
合规租赁物的范围缩小至主要为权属清晰、具备经济价值且能产生经常性收入的设备,这将给部分现有租赁公司的资产扩张带来挑战,尤其是目前构筑物(主要是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资产)敞口较大的租赁公司,或租赁资产管理能力有限的租赁公司。惠誉认为,监管机构将继续引导该行业将重心回归到核心租赁产品(如直接租赁和经营租赁),最终致力于通过为制造业升级、绿色能源和新基建提供融资来支持经济发展。
征求意见稿新增了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章节。惠誉认为,这凸显出部分租赁公司业务挑战加剧、资产质量与资本压力高企的困境,这一点从2023年末天津国泰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以及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中车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合并事件便可见一斑。征求意见稿正式引入清算和重组机制可能引导更多高风险租赁公司(尤其是无法在一年过渡期内满足新增资本充足率和杠杆率要求的租赁公司)有序退出市场,然而对不良租赁资产拨备覆盖率要求有所放宽则或将减轻其他租赁公司在盈利能力与资本方面的压力。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A+/稳定)2023年上半年末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9%,属惠誉授评的中国金融租赁公司中最低者,其总资产与净资产比率为10.2倍,略高于拟议新规的财务杠杆倍数上限(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