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关于同意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甬金复〔2024〕27号

  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你公司《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请示》(永赢金租〔2023〕326号)收悉。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你公司增资10亿元。增资后,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0亿元。

  二、接文后你公司应当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并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章程相应条款并报告我局。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登记手续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单位办理注销手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