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指导下,上海市银行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积极借鉴国内先进经验,制定并发布了《金融租赁公司向其设立的项目公司进行外币直接借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出台后,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率先响应,成功落地上海市首笔金融租赁公司向其设立的项目公司进行外币直接借款业务。该行为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对其项目公司直接放款2笔,金额合计2954万美元,有效解决了传统委托贷款模式下存在的时效性差、资金来源受限、资金周转慢等痛点,实现了“资金秒到账”与“零汇率风险”的双重突破。企业表示,该创新举措显著提升了租赁企业的金融服务便利性,使其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
下阶段,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将进一步指导上海自律机制强化政策宣传解读,着力在金融租赁业集聚的上海地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效应,推动政策红利惠及更广泛市场主体,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