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回租与直租并非对立关系,而是适应不同经济周期的互补模式,经济扩张期直租更利于增量投资,而转型调整期售后回租更擅长存量优化。我们对回租的价值重估需突破“模式优劣”的机械认知,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判断。当前回租高占比背后是市场对存量资产盘活的真实需求,而规范发展的关键在于强化租赁物监管与资金用途穿透,而非简单限制规模。在经济转型的关键期,售后回租作为存量优化的重要工具,理应获得与直租同等的政策认可,形成“增量扩张与存量盘活”并重的租赁生态。
01、引言
融资租赁是连接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关键纽带,业务形态与宏观经济、产业结构及监管政策紧密相关。自2007年金融租赁公司试点启动后,行业总资产规模已突破4万亿元。虽然行业发展迅速,但业务结构长期失衡,据《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报告(2024)》所示,2023年售后回租占投放总额超80%,融资租赁的“融物”核心功能弱化,甚至部分公司还出现“虚构租赁物”等违规行为,引发监管对“类信贷”风险的担忧。
2018年以来,监管办法聚焦租赁物核查、限制资产出表、设定直租占比底线,形成逐步收紧的监管闭环。2023年10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8号文,以“回归租赁本源”为核心目标,首次明确业务转型时间表,要求金融租赁公司三年内将直租投放占比提至50%以上,试图扭转行业长期存在的“重融资、轻融物”倾向。
然而,这种鼓励直租、限制回租的政策导向,在当前经济环境中面临现实挑战。当前经济增速放缓,企业扩大再生产需求减弱,新设备采购动力不足,直租业务的市场基础趋弱;而大量企业亟需盘活存量资产缓解流动性压力,售后回租却恰能满足此需求。若单纯以模式区分优劣,可能导致资源错配,甚至切断部分企业的合理融资渠道,与服务实体经济的初衷形成矛盾。
02、直租业务的现实困境
直租业务的本质是通过资金介入设备采购环节,实现金融与产业的直接对接,其核心价值建立在对增量资产的投资之上。这种模式的有效性高度依赖于宏观经济处于扩张周期时企业的扩大再生产需求,当经济增速进入换挡期,其内在逻辑与现实环境的矛盾便逐渐凸显。
从经济发展阶段来看,我国已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增长的驱动力从要素投入转向效率提升与创新驱动。这一转型意味着企业投资逻辑发生根本性变化:从过去的“规模扩张优先”转向“质量效益优先”,对新增设备投资不再是简单粗暴的大水漫溉,而是聚焦于技术升级、绿色转型等关键领域的精准投入。在此背景下,直租业务所依赖的“大规模新增设备采购”市场基础出现结构性收缩。这种趋势并非短期波动,而是经济发展阶段转型的必然结果,若局限于直租业务才是“真租赁”而未能适应这种变化,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将被严重制约。
从产业结构适配性角度出发,不管是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直租业务均面临适配难题。传统制造业如钢铁、化工等“两高一剩”行业正处于产能优化与绿色转型的关键期,其核心需求是存量资产的盘活与技术改造,而非大面积的新增设备投资;新兴产业如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虽有设备升级需求,但技术迭代速度快、资产专用性强,对租赁公司的行业认知、设备估值与残值处置能力提出极高要求。多数金融租赁公司长期依赖传统业务模式,在新兴产业领域的专业能力积累不足,导致直租业务陷入“传统领域需求萎缩、新兴领域能力不足”的困境。
03、售后回租的重要性凸显
售后回租作为融资租赁的重要模式,其核心价值在于通过“资产所有权转移+使用权保留”的结构设计,实现企业存量资产的流动性转化。长期以来,行业对售后回租存在“类信贷”的认知偏差,但其本质是“融物”与“融资”的有机结合——租赁物的真实性与资金用途的专项性,构成了区别于传统信贷的核心特征。当前回租在融资租赁业务中的占比较高,这一结果并非单纯的政策规避结果,同时也反映了实体经济对存量资产盘活的刚性需求。
从功能定位看,售后回租在企业流动性管理方面的作用明显。经济增速放缓期,企业普遍面临现金流承压与资产周转率下降的双重压力,通过售后回租将固定资产转化为流动资金,既能避免出售核心资产对生产经营的冲击,又能降低负债规模、优化财务结构。当前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下滑,市场主体对增量投资普遍保持谨慎态度,而售后回租提供的“以租促营”模式,恰好填补了传统融资工具在存量资产盘活上的空白。
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售后回租的存量资产优化功能也尤为关键。当前我国产业升级不仅依赖新增设备投资,更需要通过技术改造提升存量资产效率。售后回租通过释放存量资产价值,为企业技术研发与设备升级提供资金支持,形成“资产盘活—技术投入—效率提升”的良性循环。这种模式避免了“为更新而更新”的盲目投资,更符合高质量发展阶段对资源配置效率的要求。
04、监管政策的优化路径
融资租赁监管政策的优化需打破以模式定优劣的惯性思维。当前8号文提出直租投放占比达到50%的指导目标,虽短期内可推动业务结构调整,却忽略了实体经济在当前环境下的实际需求,长期以往反而可能容易引发“伪直租”等形式不合规现象。重构监管框架,需从理念到机制实现系统性升级,突破非此即彼的模式偏见,构建以功能实效为核心、动态适配经济周期的新型监管体系。
(一)转向功能穿透式监管:超越模式表象,锚定业务本质
功能监管的方向应从结构比例管控转向租赁物真实性与资金用途合规性的穿透式监管,做到“租赁本源”,即业务是否真正服务于设备投资与产业升级,具体可从三个维度界定:其一,租赁物的真实性与产业适配性,需为具备独立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且与承租人主营业务直接相关,而非虚构标的或脱离生产的资产;其二,资金用途的专项性,资金需直接流向设备采购、技术改造或生产经营,而非借新还旧、房地产投机等非生产领域;其三,风险与收益的匹配性,租金定价应基于租赁物的实际价值与使用效益,而非单纯依赖承租人信用,避免沦为“类信贷”的风险转嫁工具。
功能监管的关键在于实质重于形式。对于直租业务,需核查设备采购的真实性与必要性,防止通过虚构交易流程包装存量资产;对于回租业务,需聚焦租赁物的权属清晰度与资金用途的产业相关性,避免以售后回租之名行资金空转之实。这种功能穿透式监管,既能避免因模式偏见抑制市场活力,又能精准打击真正的违规行为,使监管资源集中于维护“融物促产”的核心价值。
(二)构建动态适配机制:衔接经济周期与产业转型需求
监管政策的有效性,取决于其与宏观经济环境、产业结构的适配程度。不同经济周期下,实体经济对租赁服务的需求存在显著差异:在经济扩张期,企业扩大再生产需求旺盛,直租业务在推动新增设备投资、技术升级方面更具优势,监管可适度倾斜资源鼓励其发展;在经济调整期,企业更需盘活存量资产以缓解流动性压力,售后回租的“资产变现”功能成为稳经营的关键,此时应放宽对回租比例的刚性限制,为存量优化保留空间。这种动态调节需嵌入产业政策导向。对于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无论直租还是回租,只要服务于技术研发或设备升级,均应给予同等政策支持;对于“两高一剩”行业,即使采用直租形式,若投向新增产能而非绿色技改,也需加以约束。通过建立“宏观周期+产业属性”的双重调节因子,使监管既不脱离经济现实,又能引导资源流向高质量发展领域,避免一刀切导致的资源错配。
(三)强化市场激励与约束的平衡:从行政管控到机制引导
有效的监管不应仅依赖强制约束,更需通过正向激励引导行业自发向本源回归。可建立“真租赁”业务的激励体系:对符合功能监管标准的业务,在税收优惠、资本占用、业务许可等方面给予倾斜,降低合规业务的经营成本;同时明确负面清单,严禁租赁资金流入房地产、金融衍生品等非实体经济领域,对违规业务实施“累进式处罚”,从风险准备金计提、业务规模限制到资质暂停,形成梯度约束。
激励机制的核心是释放市场主体的能动性。鼓励租赁公司根据自身资源禀赋选择专业化路径:具备产业背景的机构可深耕直租,聚焦特定领域的设备投资;擅长资产运营的机构可规范发展回租,专注存量资产的盘活与效率提升。通过减少行政干预,让市场在业务模式选择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监管则专注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避免因政策偏向人为制造模式优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