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融资租赁业务额度的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融资租赁业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新增不超过1.7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额度。本次新增的融资租赁事项相关合同尚未签署,合同相关额度、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代理人在本事项审议通过后办理与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交易对手方、确定租赁标的物、决定租赁报价方案、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等,并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授权总经理后续根据交易对方的需求,办理交易标的的抵押手续,抵押金额不超过融资租赁业务的额度。上述新增融资额度及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必须为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机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公司合法拥有的固定资产或拟购入的设备资产,具体以实际购入价值为准。
权属状态:标的资产目前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后续交易对手方如有要求,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办理交易标的抵押,作为融资租赁的增信措施。
四、融资租赁事项主要内容
(一)新增融资金额:不超过1.7亿元。
(二)融资租赁的方式:售后回租。
(三)融资资金用途:购买日常经营相关设备。
公司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对方、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届时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可有效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补充流动现金;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