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申请融资租赁业务:为满足经营资金需求,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澄星股份”)全资子公司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宣威磷电”)和广西钦州澄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澄星”)拟以其部分资产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出租人/债权承租人租赁本金租赁租金总额租赁

  人/受益人(人民币)期限及期数方式

  海通恒信宣威磷电6,620万元27个月6,883.20万元,9期售后

  国耀融汇宣威磷电4,655万元24个月4,847.50万元,8期回租

  广西澄星8,645万元9,002.50万元,8期

  释义: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恒信”)、国耀融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国耀融汇”)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本次担保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是否在前期本次担保是

  名称金额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预计额度内否有反担保

  宣威磷电11,275万元21,767.26万元是否

  广西澄星8,645万元0是否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62,752.01

  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37.91

  资产的比例(%)

  一、申请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申请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宣威磷电和广西澄星拟以其部分资产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出租人/债权承租人租赁本金租赁期租金总额租赁

  人/受益人(人民币)限及期数方式

  海通恒信宣威磷电6,620万元27个月6,883.20万元,9期售后

  国耀融汇宣威磷电4,655万元24个月4,847.50万元,8期回租

  广西澄星8,645万元9,002.50万元,8期

  公司为宣威磷电和广西澄星申请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9名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上述申请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与海通恒信、国耀融汇签订相关协议。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和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宣威磷电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赵俊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8175358571X9

  成立时间2003年8月29日

  注册地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羊场镇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62,365.4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磷化工、磷酸盐产品、洗涤用品生产销售;化工原料销

  经营范围售(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项目按许可的时限

  和项目开展经营)

  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

  (单体未经审计)(单体经审计)

  资产总额129,618.81 151,707.57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63,175.85 87,363.11

  资产净额66,442.96 64,344.46

  营业收入127,921.70 150,730.15

  净利润1,985.65-7,251.48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澄星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97.12%,宣威磷电持股2.88%

  法定代表人蒙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00056010910J

  成立时间2012年10月19日

  注册地广西钦州市钦州港勒沟东大街18号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

  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

  用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

  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80,592.31 82,501.3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32,501.27 33,727.31

  资产净额48,091.04 48,774.04

  营业收入47,777.80 54,564.44

  净利润-853.08-2,275.44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宣威磷电、广西澄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宣威磷电与海通恒信签署的《融资回租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出租人:海通恒信;

  2、承租人:宣威磷电;

  3、租赁本金:6,620万元;

  4、租金总额及期数:6,883.20万元,9期;

  5、租赁期限:27个月。

  (二)宣威磷电、广西澄星与国耀融汇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出租人:国耀融汇;

  2、承租人:宣威磷电、广西澄星;

  3、租赁本金:宣威磷电4,655万元、广西澄星8,645万元;

  4、租金总额及期数:宣威磷电4,847.50万元,8期、广西澄星9,002.50万元,8期;

  5、租赁期限:24个月。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海通恒信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澄星股份;

  2、债权人:海通恒信;

  3、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负有的所有债务;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直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所负的所有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叁年,若主债务履行期限延长的,保证期间顺延。

  (二)公司向国耀融汇出具的《保证函》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澄星股份;

  2、受益人:国耀融汇;

  3、担保范围:受益人在主合同项下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

  4、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期间:承租人对受益人所负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受益人和承租人协商一致延长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相应延长。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宣威磷电和广西澄星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宣威磷电、广西澄星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其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宣威磷电和广西澄星经营稳健,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宣威磷电和广西澄星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宣威磷电和广西澄星提供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2,752.01万元(不含本次担保19,9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91%,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