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关于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向项目公司发放股东借款、为项目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批复

  鄂金监复〔2025〕430号

  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金融租赁公司关于向项目公司发放股东借款、为项目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请示》(湖北金租发〔2025〕9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项目公司发放股东借款、为项目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业务资格。

  二、你公司开展向项目公司发放股东借款、为项目公司提供履约担保业务,应按照《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年第6号)等有关规定,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三、你公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向我局报送业务开展情况、重大事项及风险问题。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