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协创”)与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泰金租”)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以售后回租的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4,5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36个月,起租日为兴泰金租向安徽协创支付租赁物价款之日。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详见下文。

  同时,公司与兴泰金租签订了《法人保证合同》,公司为融资租赁合同所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详见下文。

  兴泰金租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在审批额度内,并已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融资租赁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58538349P

  (三)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四)法定代表人:张宝彪

  (五)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六)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1688号

  (七)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可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包括进出口保理业务、国内及离岸保理业务、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经许可的其他相关业务,即与租赁物及租赁客户有关的上述业务;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兴泰金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出租人: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二)承租人: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三)租赁物:专利

  (四)融资金额:合计人民币4,500.00万元

  (五)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六)租赁期限为36个月,起租日为兴泰金租向乙方支付租赁物价款之日

  (七)期满购买:

  租赁期届满时,在双方按期结清所有债权债务后,本合同项下租赁物由承租人留购。兴泰金租同意按附表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只售于公司,并于公司按期结清所有债权债务后配合公司办理租赁物所有权转移手续,因租赁物转移所产生的相关税款、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兴泰金租承诺转移所有权时,该租赁物所有权无任何瑕疵。名义货价为1,000元(租赁期满时和最后一期租金一同支付)。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二)债务人: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三)保证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协议主要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金额:4,500万元

  2.保证范围: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范围包括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附件项下租金、租息、逾期租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因保全担保而产生的费用或损失、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开始起两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前述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78,369.28万元(其中担保所涉的美元金额已按照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汇率换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4.4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逾期债务、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的情形。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的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本次融资租赁交易的顺利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一)安徽协创与兴泰金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

  (二)公司与兴泰金租签署的《法人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