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20)5月25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长沙铜官窑国风乐园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铜官窑”)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兴”)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取得新进展。公司及长沙铜官窑近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乌鲁木齐中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2026)新01执恢57号】,被要求立即履行相关法律义务。
公告显示,此次强制执行源于双方此前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根据乌鲁木齐中院要求,公司及长沙铜官窑需向申请执行人长城国兴支付案款181,430,052.21元(约1.81亿元),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并负担案件执行费248,830.05元。该诉讼的基本情况已于2023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告编号:2023-015号)。
关于公司其他未披露诉讼情况,公告指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及总金额合计7,463.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7%。除上述及已披露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在对公司影响方面,盈新发展表示,该事项暂未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根据公司重整计划中留债清偿的相关安排,公司及长沙铜官窑对该笔金融债务应偿还的本金为181,430,052.21元,其中截至目前未及时偿还的本金为40,317,789.38元。公司及子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及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获得债权人谅解、达成和解,力争妥善解决上述事宜。公司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