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融资金额: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3亿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与国网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3亿元。具体内容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融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与本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法律文件等,公司将不再就单笔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

  3.法定代表人:李英;

  4.成立日期:2011年7月13日;

  5.注册资本:132.12亿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78314196L;

  7.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504-C;

  8.股东情况: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9.97%,国家电网海外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03%;

  9.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投资管理。一般项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船舶租赁;企业管理咨询;酒店管理。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1.标的名称: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热电厂部分发电及供热设备等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2.标的类型:固定资产;

  3.权属状态:标的资产归公司所有,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产权清晰,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1.融资金额:不超过3亿元;

  2.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公司以筹措资金、回租使用为目的,将合法拥有所有权标的资产与国网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国网租赁公司向公司支付购买价款取得上述标的所有权并同时将该标的作为租赁物出租给公司使用;

  3.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投资项目和偿还有息债务等;

  4.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事项的租赁期限、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留购价款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本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不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