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办发〔2026〕24号文的政策背景与核心要义
2026年9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6〕24号,以下简称“国办发〔2026〕24号文”或者“《通知》”)。长期以来,部分大型企业依托市场优势地位刻意拉长付款账期,拖欠中小企业回款的问题愈发突出。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25年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规模已达到27.43万亿元,占全年GDP的比重接近五分之一,其中中小企业承受的压力最为突出,平均回款周期已经超过130天,部分企业回款周期甚至长达数年。账款拖欠问题一方面直接挤占了中小企业的现金流,直接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司法数据显示,因账款拖欠陷入经营困境最终停产、倒闭的中小企业案件中,超过八成和这类不平等拖欠直接相关,中部某专注矿山装备制造的县,有三分之二的中小装备企业因回款拖欠主动关停生产;另一方面,该问题也会影响行业健康发展、扭曲市场正常运行逻辑、阻碍国民经济循环畅通。《通知》正是瞄准这一长期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回款拖欠痛点,坚持问题导向,以完善行业应收账款支付规则为基础、以强化大型企业支付行为监管为核心、以规范非现金支付工具管理为支撑、以提升资金传导效率、强化融资支持为保障,多部门协同发力、综合施策,系统提出了10项具体治理措施。
国办发〔2026〕24号文首次将我国中小企业回款治理从以往倡导性的软性要求,全面升级为“可监测、可核查、可惩戒”的刚性制度安排。《通知》明确要求分行业细化拖欠账款的失信认定标准与惩戒措施,建立覆盖全市场的大型企业账款监测机制,提出要对故意拉长账期的市场主体开展联合约谈、督促整改,查实违规行为后依法依规作出处罚,同时要求达到规模要求的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相关支付信息,构建了完整的“可监测、可核查、可惩戒”刚性监管框架,彻底改变了过去偏向倡导引导的软性监管模式。正如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资深研究员张琦解读,本次政策最核心的突破就是把原本对付款期限的软约束升级成了刚性要求。针对造成中小企业回款难的各类堵点难点问题,《通知》从健全行业账款支付规则、加强大型企业支付行为监管、规范非现金支付工具管理、强化资金传导效能与融资支持四个维度,明确出台10项具体治理措施,要求分行业制定拖欠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与对应惩戒措施,提出要建立覆盖全市场的大型企业应付账款常态化监测机制,重点关注应付账款规模大但现金类资产充裕的大型企业,对故意拉长账期的主体开展联合约谈督促整改。对于存在故意拉长付款账期行为的大型企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相关主管部门开展联合约谈并督促整改;早在2024年,中办、国办就印发了《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我国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长效机制逐步成型,在此基础上工信部进一步完善了违约拖欠中小企业应收账款项登记投诉平台,全年累计处理投诉4.8万笔,充分体现了本次开展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治理的现实需求与已有制度基础。《通知》还明确要求应付账款达到一定规模的上市公司,按照规定定期对外披露账款支付相关信息,最终构建形成了从监测认定到处罚披露的全链条常态化治理体系。这份专门针对中小企业回款问题出台的政策文件,将给深度绑定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商业保理行业带来深远影响。
二、国办发〔2026〕24号文对商业保理行业的直接影响
1.电子凭证付款期限落实刚性约束。
国办发〔2026〕24号文对电子应收账款凭证的付款期限作出了明确的刚性约束,规定电子凭证最长付款期限整体压减至6个月,电子凭证服务平台不得新开立超出该期限要求的凭证;同时要求商业银行、商业保理机构不得为超期凭证提供任何融资服务。自2026年5月起,多地监管部门已经通过窗口指导、约谈相关机构等方式逐步推进该项刚性约束落地,推动商业保理行业将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的有效存续期限统一压缩至6个月以内。这一刚性约束要求所有开展电子凭证相关融资业务的商业保理公司,在业务受理、审批的全流程中严格审查凭证付款期限,坚决不触碰监管红线。从监管落地后的实际运行数据来看,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曹媛媛在2026年9月14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公开通报,应收账款凭证业务在发展初期规范性不足,部分核心企业借助应收账款凭证拖延付款、拉长账期,甚至存在对上游供应商“两头吃”的问题。经过一年多的规范整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披露的官方数据,截至2026年7月末,全市场各类应收账款电子凭证总余额已经从规范整治前的峰值3万亿元降至2.4万亿元,下降幅度达到20%,全市场凭证平均付款期限较规范整治前缩短92天,主流电子凭证服务平台的平均服务费率降至0.16%,核心企业“两头吃”的问题已经得到有效遏制,前期部分存在“两头吃”问题的核心企业已经退出账款凭证业务,全市场已有145家不满足合规要求的平台退出或承诺退出账款凭证业务,大量存量超期业务目前面临明确的整改与压降要求,全市场整体面临不小的合规调整压力。
2.核心企业关联保理“体系内”融资模式受限。
国办发〔2026〕24号文已经作出清晰明确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大型企业利用自身市场优势地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合作中小企业向其旗下关联商业保理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安数据穿透监管力度持续强化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也明确要求,商业保理公司不得协助核心企业开展此类侵害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过去行业内长期存在的“大型企业故意拉长付款账期+强制供应商向自身关联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的套利闭环模式,也就是大型企业将自身融资成本转嫁给上游中小企业牟利的模式,已经被这一全国性新规明确禁止。这类套利模式的获利逻辑已经有公开案例和数据佐证:国内某大型车企从银行获取融资的年化成本约为2%,但向上游供应商提供关联保理融资的年化成本达到4%,赚取了2个百分点的利差;行业调研进一步显示,末端中小供应商通过这类核心企业关联商业保理融资,年化成本通常在12%—18%,而核心大型企业自身融资成本普遍仅为3%—5%,同一产业链上不同主体的资金成本差距超过3倍,另有公开数据指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已经从2022年的52.8天延长至2026年年中的71.7天,大企业拉长账期套利的趋势愈发明显,这类将中小企业当作“套利工具”的模式已经被新规明确叫停,文件明确要求大型企业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中小企业向其关联的商业保理公司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从当前国内商业保理行业整体格局来看,结合广东省商业保理协会名誉会长张闽在2025第七届国际保理和供应链金融大会上的公开观点、百度百科行业统计以及第三方行业整理数据,目前行业已经形成三足鼎立的竞争格局:央国企背景的关联保理机构占据行业约60%的市场份额;上市公司系机构占据20%—30%的份额,剩余市场由少数优质民营企业与外资机构瓜分,该格局已经稳定多年,未来行业分化还将进一步加剧。新规正式落地后,全国多地必将加快清退不合规商业保理公司的步伐,此类不合规强制关联保理业务的生存空间将进一步明显缩小。
3.数据穿透监管强化。
根据国办发〔2026〕24号文要求,在规范非现金支付工具管理的监管框架下,所有提供电子应收账款凭证服务的平台必须严格落实合规要求,将全部经营数据全量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由上海票据交易所开展跨机构、全口径监测,掌握各类大型企业商业汇票和电子凭证的开立、流转、承兑兑付整体情况。该《通知》同时明确了配套监管要求,将电子凭证的最长付款期限压减至6个月,禁止平台新开立超期凭证,禁止相关金融机构为超期凭证提供融资,这一系列安排明确了监管部门推进中小企业账款清欠治理工作的监管方向。在新的监管要求下,商业保理业务整体透明度将大幅提升,依托数字基础设施实现数据全程留痕,监管部门可以实时掌握核心企业开票和付款的全部动态,及时发现违规线索与风险隐患。已有研究表明,票据数字化建设能够显著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当前上海票据交易所已经通过相关系统建设实现了事前准入、事中监测、事后追溯的全链条风控,让风险防控模式从被动处置转向主动预警。上海票据交易所2025年11月正式上线的票据综合服务平台,目前覆盖信息披露企业超10万家,票据承兑信息和信用信息披露率均达到98%以上,进一步提升了票据市场的整体信息透明度。该平台上线首日新增注册用户就达到2201户,贴现询价金额5132.46万元,交易意向规模达到211.10亿元,已有21家涵盖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首批直连接入,市场反响积极。
4.现金支付导向压缩非现金工具发展空间。
国办发〔2026〕24号文明确要求大型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带头发布并践行,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中小企业支付账款的“60日付现承诺”,同时要求发挥央企国企及时支付的表率作用,中央企业对中小企业的账款支付全部采用现金支付。这一清晰的政策导向,对市场中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场景和市场主体的使用意愿都产生了重要影响。过去传统上高度依赖票据、电子凭证开展业务的保理业务模式,将面临明确的转型压力。
三、国办发〔2026〕24号文将将推动商业保理行业格局重塑
随着国办发〔2026〕24号文逐步落地,我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格局将迎来系统性重构,不同类型业务的发展趋势将出现明显分化:当前行业在“减量提质”的监管主线下,已经呈现出清晰的分化特征。行业出清速度加快,商业保理公司数量已从2018年末峰值近1.2万家,历经2024年末4258家的阶段性收缩,降至2026年3月的1216家,结合中登网登记数据,2024年全年办理转让登记的存续商业保理公司数量为950家,实际活跃企业仅约1000家,行业集中度极高,全国前20%商业保理公司占有全国80%的业务量,央国企背景的保理机构就占据约60%的市场份额;从业务结构来看,关联保理及平台保理业务空间将快速收缩,但依托核心企业优势的催收保理业务规模将会同步增加;反向确权式供应链金融业务空间也将受到挤压;第三方市场化保理业务获得更多发展机会;场景化供应链金融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具体表现见下表:
四、国办发〔2026〕24号文实施后,商业保理行业转型趋势预测
1.向“场景化”供应链金融转型,已成为商业保理行业发展的核心方向。
在监管部门强化商业保理行业监管、压实核心企业支付责任,同时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去核心化模式跳过传统核心企业的确权门槛,直接为产业链末端中小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背景下,结合广东省商业保理协会发布的2026年3月中国商业保理聚焦中小企业现金回款服务,是商业保理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路径,也是行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行业指数,2026年3月反向保理潜在需求指数已经降到47.1,环比下降3.9个百分点,同比下降4.4个百分点。在连续4个月处于扩张区间后,该指数进入收缩区间,反向保理的市场空间正被不断挤压。受该因素影响,当前整个商业保理行业潜在需求的增长势头同比明显放缓,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同比持续减弱。在新的监管要求与市场环境下,整个行业需要逐步从传统模式转向创新业务模式,即主动下沉到产业链各个环节,深度挖掘供应链不同节点的真实融资需求。这一发展趋势会推动商业保理企业主动深入产业链各个垂直细分场景,始终围绕完整可验证的真实贸易背景,为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产业链参与主体提供适配其差异化需求的定制化保理服务。
2.聚焦中小企业现金回款服务,是商业保理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路径,也是行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当前经济形势下,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账期长、回款慢的问题,现金流健康与否直接决定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国办发〔2026〕24号文明确要求,大型企业必须严格执行“60日内现金支付”的规定。在这一政策指引下,合规经营的商业保理机构正快速调整战略布局,从传统业务模式向精细化、专业化方向转型,深入分析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中小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与资金周转特点,精准匹配企业实际需求,定制专属解决方案。同时,监管层对商业保理行业的规范力度不断加大,如果商业保理企业继续为大型核心企业拖延账期提供便利,或者开展不当套利活动,偏离服务中小企业的政策初衷,必然会受到监管机构的严厉处罚,处罚包括但不限于高额罚款、业务限制甚至清退出市场。
3.提升债权确权清晰度,强化回款路径管理效能。
债权确权是否清晰、回款路径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商业保理业务的风险水平与资产质量。国办发〔2026〕24号文明确提出,商业保理企业应当从制度层面系统性压缩核心企业规避债权确认的空间,通过推进全量业务登记、严格落实“四流合一”核验,从制度规则层面进一步补齐违规操作的防控漏洞,同时减少对核心企业信用层层确权的粗放式管理依赖。新规则也将倒逼第三方保理机构加速完成转型,引导其脱离过去对核心企业信用的过度路径依赖,逐步转型为同时具备专业风险管控能力与资产筛选能力的综合性服务提供商。商业保理公司需要重点补齐债权真实性核验、回款专户全流程监管等方面的能力短板,持续推进自身专业能力建设,逐步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核心竞争优势。
4.发展普惠型供应链金融,是增强商业保理公司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重要发展方向。
普惠金融的核心要义,是让未被传统金融体系充分覆盖的中小微经营主体,也能够获得触手可及、更加公平的资金支持。嵌入产业链供应链的保理业务,正是普惠金融深度融入产业环节、切实践行服务实体经济定位的重要载体。国办发〔2026〕24号文出台专项政策,精准瞄准中小企业账款回收的痛点堵点,针对部分大型企业依托市场优势地位无故拖延付款周期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同时围绕强化中小企业融资支持提出四个方面共十项具体举措。在该项政策背景下,大量商业保理企业将充分发挥保理产品天然适配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独特优势,依托定价透明、规则清晰的市场化融资机制,切实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回款慢的现实难题,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资金循环更加顺畅。
5.推进科技赋能与数据驱动,将成为提升商业保理公司运营效率的重要抓手
数字技术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商业保理提升运营效率、防范业务风险的核心支撑。头部保理企业借助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搭建覆盖获客、尽调、风险审批、贷后管理全流程的智能风控体系,对贸易背景、物流信息、资金流转进行全流程实时穿透式监管,打通核心企业与上下游市场主体之间的信息壁垒,提升信用传递效率,压缩尽调与运营成本,支撑业务向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实践已经验证了这一模式的实际价值:漳州信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AI供应链金融票据审核与欺诈识别系统,能够将审核效率提升85%、人工成本降低90%、欺诈识别准确率超过98%、欺诈损失减少40%,审核周期压缩至1—2小时;某商业保理企业引入数字化管理体系后,单均人力成本从2800元降至2250元,尽调报告生成耗时从3.5天缩短至8小时,综合运营成本下降12%;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某央企商业保理公司提供智能审单解决方案,自动完成票证合同分类与关键要素核验,上线后单季度审单效率提升31%,节省超过1000小时,完成审单超1000笔,平均每单缩短约1小时。
从行业实践来看,这一发展趋势已经得到众多商业保理企业的实践印证:沈阳拓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聚焦航空航天、高端装备等产业集群,相关领域授信规模超6000万元,既缓解了供应链中小供应商的资金周转压力,又提升了产业链协同运行效率;合肥兴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创新推出“催收保理”产品,依托数字化平台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最快可实现“T+0”放款,截至目前已帮助48家施工企业收回10.3亿元工程款。另外,合肥兴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还牵头设立了全省首家市级产业链金融平台“e链融合”,围绕新能源汽车、光储、高端装备等领域布局,累计交易规模超50亿元,服务核心企业34家,带动上下游368家市场主体受益;安徽交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推出“药保通”产品,为亳州中医药集团上下游400余户中小微企业及农户提供2亿元授信;安徽中安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开辟科创保理新赛道,为福晴医疗提供260万元资金支持。
这类创新业务推动地方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补链、强链、延链”,助力产业向集群化方向发展。例如安徽省内商业保理机构围绕新兴产业开展创新金融服务,截至2025年4月末,全行业融资余额159亿元,同比增长39%;兴泰保理搭建产业链金融服务平台,服务核心企业34户,覆盖上下游368户企业,累计交易规模超50亿元;天津的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推出“数字+算力”特色保理服务,截至2026年6月末累计投放规模超310亿元,覆盖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等多个领域;山东潍坊银行创新推出供应链保理产品,截至2026年3月末,融资余额达到114.25亿元,服务关联企业超过2000家,助力产业链内科技企业实现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多数商业保理公司正在通过深化科技赋能、强化数据驱动来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持续优化风险管控与业务流程,提升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效率与精准度。该做法既拓宽了实体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又能够推动行业朝着数字化、智能化的高质量方向发展,最终形成服务实体经济与实现行业自身转型升级的双赢格局。
五、商业保理公司的应对措施
1.坚守真实贸易背景,回归保理业务本源不断优化资产结构,拥抱标准化票据,压降非标资产
商业保理业务的核心根基是真实贸易背景,脱离真实贸易开展业务,不仅会放大行业整体风险,也偏离了保理服务实体经济、缓解产业链中小微企业融资压力的初衷,因此坚守真实贸易底线是商业保理机构合规展业的第一要务。一是要在业务受理、尽调审批、放款后管理的业务全流程中,严格审查每笔业务贸易背景的真实性,通过核对交易合同、货运单据、验收凭证、历史交易记录等多维度材料交叉验证贸易背景有效性,合规有序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等核心保理业务,坚决杜绝借助各类非现金支付工具变相延长账款付款周期的违规行为。二是拓展真实交易场景,调整自身的获客战略重心,将原来集中在核心企业端的获客布局,逐步转向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端,深入挖掘中小企业日常经营中产生的各类真实交易场景,依托中小企业经营积累形成的“数据信用”和交易对应的“物的信用”,开发适配的信用贷款产品,或基于中小企业持有的订单、存储货物开展质押融资业务,以此降低业务开展对核心企业信用传导的依赖,摆脱原有业务绑定核心企业的发展限制。
2.全面排查梳理存量业务
商业保理公司要对全部存量电子凭证、商业汇票等相关业务开展全覆盖、系统性排查,对照国务院最新出台的监管要求落实整改。国办发〔2026〕24号文已对电子凭证业务作出明确规范,要求将电子凭证最长付款期限压减至6个月,明确电子凭证服务平台不得新开立付款期限超过6个月的电子凭证,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不得为付款期限超过6个月的电子凭证提供融资。此前2025年六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也已明确,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付款期限原则上应在6个月以内,最长不超过1年,通过两次政策调整进一步压缩了违规超长账期的空间,助力保障中小企业回款权益。根据2025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付款期限原则上应控制在6个月以内,且政策设置了两年过渡期用于存量业务整改,因此商业保理机构需针对期限超过6个月的存量凭证,制定清晰可行的压降整改计划,逐步完成存量业务整改,确保所有业务完全符合最新监管合规要求。从已公布的规范成效来看,截至2025年7月末,全市场账款凭证平均期限已较规范前缩短92天,余额较规范前下降20%,压降整改已取得显著阶段性成果。从前期规范工作成果来看,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曹媛媛在2026年9月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披露的数据,截至2026年7月末,全市场的账款凭证余额从规范前高峰时期的3万亿元降至2.4万亿元,较规范前下降20%,平均期限较规范前缩短了92天,同时已有145家不满足合规要求的平台退出或承诺退出账款凭证业务,前期存在“两头吃”问题的部分核心企业已退出该业务,主要电子凭证服务平台平均服务费率也降至0.16%,可见存量整改具备可行性。
3.主动调整优化客户结构
作为合规整改工作的重要一环,客户结构的优化调整是商业保理公司适配最新监管要求、实现自身长期稳健发展的重要举措。商业保理公司要结合最新监管要求对自身既有客户结构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调整,进一步优化全公司的业务布局,优化存量客户资源配置,有序推动客户结构向符合监管导向和合规要求的方向稳步升级。要逐步降低对关联方保理业务的过度依赖,纠正依托关联方展业的固有路径依赖,主动面向广阔的实体经济市场拓展资信良好的独立第三方核心企业客户,持续降低对单一核心企业的业务依赖程度,有效分散业务集中度风险,切实提升自身经营的独立性和稳定性。
4.持续加强内部合规体系建设
完善的内部合规体系是商业保理公司有序落实各项整改要求、保障业务长期稳健运行的核心基础,也是监管部门对机构合规经营评价的重要考量内容。要严格对照新规提出的各项要求,逐一梳理现有内部制度与管控流程的短板漏洞,建立完全符合监管标准的全链条业务流程和分层级内部管控机制,细化各业务环节的合规审核标准与岗位责任,确保商业保理公司业务在电子凭证期限管理、关联交易规范、业务数据报送等各个环节完全符合最新合规要求。
5.不断优化资产结构,拥抱标准化票据,压降非标资产
这项调整既是顺应监管对商业保理行业资产合规化的明确要求——目前监管已对商业保理行业提出稳步推进商业保理业务模式深度转型,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与监管要求的必然要求了受让同一债务人应收账款不超过风险资产总额50%、受让关联方债务人应收账款不超过风险资产总额40%、计提不低于融资保理业务期末余额1%的风险准备金、风险资产不超过净资产10倍等明确合规要求,也是优化公司自身资产质量、降低业务经营风险的核心举措。一是要发力供应链票据业务,积极拓展基于标准化供应链票据的保理业务,充分发挥票据本身标准化程度高、市场流通性强、法律保障体系完善的优势,更好适配中小企业短账期、快周转的经营特点,精准匹配中小企业灵活多样的融资需求,在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小微企业的同时,实现自身资产的合规化调整。二是压降存量非标资产,对公司目前存量的非标电子凭证资产开展全面穿透式排查,逐一摸排资产底层信息、合规属性与潜在风险,结合最新监管要求制定清晰可行的非标资产置换计划,通过逐步置换、有序退出的方式,持续压降无合规备案平台的非标资产规模,提前防控潜在合规风险,保障公司业务长期稳健运行。
6.稳步推进商业保理业务模式深度转型,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与监管要求的必然要求
系统性推动盈利逻辑从传统“赚期限利差”,全面转向依托服务增值与数据赋能的“赚服务与数据收益”,是商业保理行业发展的核心方向。一是根据监管导向调整核心展业方向,主动顺应监管规范要求,收缩原有非标准化、长周期的类信贷业务,转向开展“短账期、低收益、高频次”的规范化票据保理业务,这是当前商业保理行业顺应监管整改趋势的典型调整方向。近年来监管层持续推进商业保理行业清理整顿,2025年全国性商业保理新规明确引导行业回归应收账款本源,禁止类信贷违规业强化数字化风控体系升级务;行业层面,2026年6月已出现依托核心企业开展的非标类批量反向保理业务持续收缩的情况,全行业投放总额与业务笔数同步收缩。在机构出清进程中行业整体合规水平持续提升。二是主动调整创新业务方向,跳出原有业务舒适圈,积极探索“产业园保理”等契合当下产业发展趋势与市场需求的新型创新业务模式。三是聚焦客户全生命周期的多元需求,面向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客户,提供覆盖业务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综合金融服务,结合市场层面的真实需求适时推出“催收保理”特色业务。四是主动结合融资租赁、私募等不同类型金融产品提供配套增值服务,延伸业务链条覆盖范围,进一步拓宽多元化盈利渠道,从根本上破解单一利差盈利模式带来的发展局限性。
7.强化数字化风控体系升级
搭建覆盖产业全流程的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交叉核验风控系统,引入AI技术开展自动单据校验工作,将风控工作从形式审查落实到贸易背景的实质性审查,切实承担资金方的主体风控责任,有效防范虚假贸易和套取资金风险,从源头提升自身资产质量。
8.主动调整优化客户结构
主动调整自身的客群结构,改变原来业务过度依赖单一核心企业的客群布局,转向服务产业链上的多元化中小企业,在调整过程中不断提升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覆盖面,同时依托数字化能力提升对不同客群的风控精准度。
六、结语
国办发〔2026〕24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为依法治理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指明了方向,该文件针对产业链账款支付领域与商业保理相关的痛点问题,明确了多项核心监管要求,其中两项要求与行业联系最为密切:一是分行业明确付款规则,要求各行业明确账期起算节点、支付流程、验收标准及期限、最长付款期限四项关键要素,要求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最长付款期限不超过60日,并引导龙头企业率先践行“60日付现承诺”,明确合同未明确支付方式的,不得用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非现金工具替代现金支付;二是建立包含监测、约谈整改、执法处罚、信息披露、失信惩戒在内的多层次监管惩戒体系,形成可核查可惩戒的失信监管框架,同时还明确要求商业保理公司不得为付款期限超过6个月的违规电子凭证提供融资,压缩不合规业务发展空间。该文件是商业保理行业“挤水分、促回归”的监管升级文件。从短期来看,依赖非现金支付工具套利、依托关联交易的传统业务模式面临合规调整压力。从长期来看,政策压缩了不合规套利空间,清退了不合格机构,为行业长期健康发展扫清了障碍,商业保理公司只有坚守真实贸易背景底线,推进业务转型,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展望未来,随着国办发〔2026〕24号文配套细则落地以及监管科技的深度应用,商业保理行业作为解决中小企业账款融资的核心渠道之一,将加速进入“良币驱逐劣币”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商业保理公司需坚持合规经营,依托数字化提升服务效能,发挥供应链金融关键作用,为构建良好的中小企业账款支付环境贡献力量,最终实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与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双赢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