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简述】 2012年11月13日公告,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11月1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公司以采购的西门子汽轮机和发电机设备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
    【公告点评】
公司拟以采购的西门子汽轮机和发电机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金融租赁公司进行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3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3年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15%,租赁保证金为10%,租赁手续费为1%。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租赁标的物为公司部分生产设备(西门子汽轮机、发电机),账面净值为 3197万欧元(按2012年11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欧元对人民币8.0262元计算,租赁标的物的账面净值为人民币25659.76万元),租赁利率为7.36%,租赁保证金为10%,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租赁手续费为900万元,租金及支付方式为每季度租金为2810万元,从签署合同之日起,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租赁设备所属权为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金融租赁公司;租赁期限届满,出租人确认承租人清偿完毕租赁合同项下应付的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前提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留购价款10000元后按“现时现状”留购租赁物,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公司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