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某公司财务总监李先生向广州市地税局咨询“企业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是否可在税前扣除?”

  昨日广州市地税局就李先生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