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概述和担保协议内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漳州玻璃28.82亿元的贷款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滚动使用。漳州玻璃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漳州玻璃拟向外贸租赁以固定资产售后回租方式申请10,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3年;租金支付方式:每3个月支付一次。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同意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次担保情况

  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公司与外贸租赁签署编号为ZMZ-2013-0026-11的保证合同,为漳州玻璃与外贸租赁签订的编号为ZMZ-2013-0026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担保。漳州玻璃与外贸租赁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漳州玻璃拟向外贸租赁以固定资产售后回租方式申请10,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3年,本公司为该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漳州玻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法定代表人俞其兵,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玻璃及制品和其他建筑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相关原辅材料;普通货物仓储。

  截至2013年3月31日,漳州玻璃资产总额454,360万元,负债总额268,922万元,净资产185,437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依据公司与外贸租赁签署的《保证合同》,公司为漳州玻璃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为租赁设备转让价款支付之日起36个月。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融资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5,40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漳州玻璃及河源硅业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37%。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漳州玻璃2013年3月31日财务报表;

  4、融资租赁合同和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