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轴承2013年7月1日晚间公告,公司6月27日与远东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公司以直租和售后回租方式向远东租赁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3908万元,主要用于技术改造。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公告

交易内容: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承租方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下称远东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总金额39,082,850元。

    一、交易概述

  2013年6月27日,本公司与远东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公司以直租和售后回租方式向远东租赁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39,082,850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技术改造。

  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5楼02-04室

  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注册资本:134271.0922万美元

  经营范围:(一)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讯设备、医疗设备、印刷设备、教育/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机械、电器、电气、仪器、仪表(以上包括单机及技术成套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软件、技术(有相关国家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以及房地产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二)从国内外购买租赁业务所需的货物及附带软件、技术;租赁财产处置业务;(三)经营性租赁业务,包括:经营国内外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子仪器、通讯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医疗设备、印刷设备等租赁业务;租赁财产买卖。(四)租赁交易、融资、投资、管理等各类管理咨询服务。(五)商业保理业务及相关咨询服务。(六)经商务部批准的其它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轴承制造设备(以下简称“租赁物件”)。

  2、融资金额:直租20,824,650元;售后回租18,258,200元。

  3、租赁方式:

  直租融资,即出租人(远东租赁)根据承租人(公司)对出卖人和租赁物件的选择,直接向出卖人购买选定的租赁物件,交给公司使用,并由公司向远东租赁分期交付租金,期满后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至公司名下。

  售后回租融资,即公司将租赁物件出售给远东租赁,同时再与远东租赁就该租赁物件签订回租合同,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远东租赁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

  自远东租赁支付设备款之日起30个月内。期间经租赁双方协商一致,租赁合同可提前解除。

5、租金及支付方式:直租每期本息759,127.00元,售后回租每期本息665,570.00元,按月支付。

  6、担保方式:

  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连带责任。

  7、租赁设备所有权:

  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远东租赁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公司向远东租赁缴纳租赁物件留购款后,租赁设备所有权归还本公司。

  8、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签订并经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融资租赁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五、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合同的签订,为公司开拓了新的融资渠道,有效解决了公司扩大产品领域和加工范围所需的部分资金,促进公司发展。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及附属协议。

  特此公告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