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融资担保情况概述

  2010年6月19日,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的回购担保情况的公告》(2010-032)。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控机电”)与长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租赁”)、好友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友轮胎”)签订《购销合同》,同时好友轮胎与长城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长城租赁根据好友轮胎的要求向软控机电支付设备价款合计人民币7,950.00万元,并将标的物出租给好友轮胎使用。公司与好友轮胎、长城租赁签订了《回购合同》,约定本公司为上述租赁设备承担回购担保责任。同时,公司与好友轮胎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王立旗先生及其配偶靳小清女士签署了《保证合同》,王立旗先生及配偶靳小清女士以全部家庭财产对公司本次提供的回购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回购履行情况

  2013年7月9日,公司收到长城租赁发送的《回购通知》:截至2013年7月2日,好友轮胎共欠付租金本金人民币11,957,822.40元,滞纳金人民币866,681.02元;长城租赁已向好友轮胎发出《终止合同及回购告知函》;同时要求公司履行回购义务,于2013年7月18日前支付回购款人民币12,824,503.42元。

  公司将按照《回购合同》约定及时履行回购义务。

  三、公司应对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此事非常重视,收到上述《回购通知》后,将采取积极妥善的解决措施。公司支付回购款项后,将取得全部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届时,公司将与好友轮胎协商取回全部租赁设备;如协商不成,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依法取回,同时向王立旗先生及配偶靳小清女士追偿。公司支付的回购价款先记入预付账款,待取回设备后,记入存货科目。

  四、累计提供回购担保金额及回购金额

  截至公告日,本次回购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余额累计为24,601.03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93%,其中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412.00万元,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45%;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3,189.03万元,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48%。

  截至公告日,除上述回购事项外,公司未有其他回购事项。

  五、备查文件

  《回购通知》。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