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比例,拟以融资租赁形式向青岛城乡建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城乡建设”)申请融资授信审批。该事项已于2015年5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相应的法律文本,所有内容以签订的最终合同文件为准。
    公司与青岛城乡建设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融资租赁交易概述
    公司将与青岛城乡建设签订相关售后回租合同,将公司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租赁方式与青岛城乡建设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3年。
    在租赁期间,公司以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生产设备,同时按双方约定向青岛城乡建设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公司以留购价格人民币100.00元回购此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青岛城乡建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06月11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4、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20号3号楼410户
    5、法定发表人:邢路正
    6、注册资本:4998万美元
    7、营业执照注册号:370200410013841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不含金融租赁);经营性租赁;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租赁交易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 交易标的情况
    1、标的名称:公司部分生产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交易标的归属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4、设备净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租赁物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 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生产设备
    2、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租赁期限:3年,自起租日起共计36个月
    5、担保措施:张磊个人及公司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违约条款: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形的,承租人可以人民币100元的期末购买价格购买租赁物件;租赁期内承租人存在任何违约情形的,承租人应以融资额的百分之一即人民币100万元的期末购买价格购买租赁物件。
    五、 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生产设备进行融资,主要是为了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比例,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
    2、本次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生产设备进行融资,主要是为了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比例,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且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
    七、 备查文件
    1、《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