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租赁设备的公告
●交易内容:公司向信银瑞世(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银瑞世租赁公司”)租用设备,每年的租赁金额为4700万元人民币,租期为3年。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15年6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向民生租赁公司租用的设备将于2015年6月15日到期,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向信银瑞世(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赁其所有的机器设备,每年的租赁金额为4700万元人民币,租期为3年。本次租用设备的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项交易自签署协议及附加条件成立之日起生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信银瑞世(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乳山路227号3楼D-815室
法定代表人:陈凡
注册资本: 5000万元美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信银瑞世(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银瑞世(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最近五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租赁合同清单所列的机器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2、租赁价格:租期为3年,每年的租金为人民币4700万元,每半年支付租金2350万元。协议批准后,依照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3、支付方式:现金
4、租赁保证金: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保证金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整(小写:4,500万元),该部分保证金不用于抵扣后续租金,租赁期届满且租赁关系解除后将不计利息全额返还承租人。
5、此项交易自双方签署协议及有关生效条件成立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租用生产设备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公司本次租赁设备能够节约公司成本,保证公司持续稳健运营。本次交易事项所涉及的租金可做为公司日常经营性的成本开支,租金额适合,且符合目前税法变化,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今后将根据经营的实际情况考虑相关的设备的后续租赁事宜,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租赁协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