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惠尔顿婴童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宁波惠尔顿婴童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东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将公司自有设备以“售后回租”的租赁方式,与东海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万元整(4,000,000.00元),租赁期限为起租日起24个月。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前提下,公司可于租赁期满后以名义货价1元回购该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公司全资孙公司宁波惠尔顿婴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尔顿婴童”)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的林江娟、沈思远为公司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公司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关联交易关系概述

  公告编号:2016-013

  关联方林江娟为公司控股股东,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职位;关联方沈思远为公司董事。林江娟、沈思远夫妇及其女儿沈泓珂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关联方担保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已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执行了回避表决制度。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宁波市鄞州区长寿南路

  林江娟 — —

  126弄179号

  宁波市鄞州区长寿南路

  沈思远 — —

  126弄179号

  (二)关联关系

  林江娟、沈思远夫妇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67.63%股份,林江娟、沈思远夫妇及其女儿沈泓珂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林江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沈思远担任公司董事,是本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东海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将公司自有设备以“售后回租”租赁方式,与东海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万元整(4,000,000.00元),租赁期限为起租日起 公告编号:2016-013

  24个月。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前提下,公司可于租赁期满后以名义货价1元回购该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的林江娟和沈思远为公司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公司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是关联方为公司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系正常融资担保行为。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增强了公司融资能力,对公司经营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宁波惠尔顿婴童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6日